【行有行规】案件下判不论输赢 律师不可对法官说谢谢
报导:刘彦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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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庭上,当法官下判时,不论谁输谁赢,控辩双方的律师不能向法官说“THANK YOU”(谢谢)!
每一行都有一些不明文规定的行规或禁忌,律师这个专业也有一些行规及禁忌!如果触犯了这些禁忌,不但会被误解,还会被认为“不够专业”,令人对有关律师的能力产生质疑。
毕业于英国伦敦林肯法学院的大律师戴锦培向《中国报》透露,律师这个专业也有一些口耳相传的不明文规定及禁忌。
他说,他在入行时,他的师傅就告诉他,不论案件输或赢,都不能向法官致谢,尤其是打赢官司的一方,如果向法官说“谢谢”,会被对方质疑你的官司会赢,是否是法官给“人情”。
“通常我们在接受对方的好处或帮助时,才会向对方说谢谢。在法庭上,法律是公正的,律师打赢官司,必须是根据自己的能力及案情的事实,因此法官判一方赢,是有关律师的个人能力,不是法官帮助或给人情,因此不需要说谢谢。”
他说,正确要说“much obliged”(我服从)。
另外,戴锦培指出,律师另一个不明文规定,如果接到一个案子,已经通过书面通知对方的律师上庭,到了开庭的日子,即使在法庭相遇,为了捍卫当事人的权益,通常不会再次提醒对方的律师出庭。
“即使明知道对方的律师忘记,为了捍卫当事人的权益,没有义务提醒对方的律师出庭,当然,前提是已经书面通知对方。”
两律师 不能同时站起讲话
当一方的律师在陈述时,另一方的律师如果站起来提出反对,另一方的律师必须坐下,让对方发言。
戴锦培指出,在法庭上打官司时,还有一个不明文的行规,就是在进行抗辩时,不能两个律师同时站起来讲话,这也是法庭的禁忌。
“还有一点,律师楼的招牌也受到律师公会严格的限制,尺寸不能超过2尺乘2尺半,而且招牌不能注明有关律师的学位。”
他说,根据法律界的传统,一个律师从法学院毕业时,不能称为毕业(Graduate),而要说”called to the Bar”(意即已经注册成为律师公会的会员)。
“一个律师必须获准注册成为律师公会的会员,才是一个合格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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