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师涉性侵儿童◢对受害者称有益健康 指示脱衣 按摩私处
(昔加末22日讯)“法师性侵儿童案”今日续审,被告曾指示第2宗案件受害者脱下衣裤进行按摩,包括私处,并称按摩对健康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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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释照亮法师,俗名陈国保(译音,53岁)今早身穿僧服被传召到昔加末地庭审讯,10馀名信徒们也出庭聆听,为被告打气。
其辩护律师为丹斯里沙菲宜、黄永康和王家乐。
昔加末佛理研修会主席徐光莲在庭上供证时说,4名受害者今年1月初在陈姓老师陪同下,到该会会所与她面谈。
“他们称自己被性骚扰,觉得害怕,不知该如何处理此事或向谁投诉,我和陈老师建议他们先告知父母。”
徐光莲透露,第2宗案件受害者向她指明,被告在慈光亭单独唤受害者进房,让受害者躺在床上,要为他按摩,声称此按摩对健康有益。
她续说,按摩时,被告脱下受害者的衣服和裤子,更触碰和按摩后者的私处,受害者想阻止但不果,因为当时被告非常生气。
徐光莲曾致电马佛总询问佛教中是否存在该类按摩,佛总秘书否认有这回事。
“秘书称,会发出通知给在佛总下注册的寺庙,停止被告在寺庙内外的活动。”
在沙菲宜询问下,徐光莲说,她没有针对该事件进行调查,而是建议受害者告知父母和报案,受害者父母已向警方报案。
当她提及,自己曾到居銮寺庙查询,发现被告曾在当地涉案时,被沙菲宜以不牵涉此案以外的案件为由,而终止该发言。
沙菲宜也出示一张今年1月17日的剪报,指报章刊登马佛佛总于16日发出的文告,徐光莲称自己从手机应用程式WhatsApp群组,看到文告和剪报。
徐光莲不同意被告辩护律师丹斯里沙菲宜,询问该会与被告的寺庙存在竞争性质,强调两者是不同性质的团体。
“本会没有师父,会员们都是为参与活动而来,而被告的寺庙是信徒们是敬仰师父而去。”
参与寺庙活动遭性侵
第2宗案件受害者父亲称,孩子骑脚车到寺庙参与活动,隔天却由被告驾车送返住家。
45岁父亲出庭时说,今年1月10日孩子告知,指同月5日参与寺庙活动时,遭被告触摸阳具直至射精。
他说,孩子当天骑脚车前去参与活动,与朋友在该庙过夜,隔天却由被告于傍晚5、6时载送返家。
“孩子发现数名朋友也遭遇相同情况,越想越生气,便与朋友一同会见陈老师,陈老师则建议报案。”
他指出,他曾与数名孩子朋友的家长,讨论如何处理此事,大家决定报案,他与孩子在同月14日到昔加末警局投报。
该父亲说,孩子通过堂弟得知并参与该佛学班逾半年,事发后再没去佛学班,也变得容易发脾气,孩子在警方安排下到医院接受检查。
“孩子平日行为良好,没有纪律问题,只是不喜欢读书。”
行动时未摄现场情况 警官坦承失误
率队採取逮捕行动的警官坦承,在行动中未拍摄现场情况,属于自己的失误。
沙菲宜对隶属昔加末警局的警长马基的供证,提出质疑,按照标准作业程序,警方展开逮捕行动时闯破门,会拍下照片,但为何警方当天没这麽做?
沙菲宜进而询问马基是否拍下被告的床和睡房,后者皆承认没拍照。
另外,沙菲宜也建议警方何不在早上7时或8时捉人,马基认为,警方当天的逮捕时间并没有问题,随后也强调警方是在房间逮捕被告,而非厕所。
地庭法官拉茜达订期本月29日续审,此案主控官是苏里雅娜副检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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