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龄孩子为寻找童真 与小孩抢用游乐设施 伤脑筋
报导: 黄语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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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坡13日讯)超龄“大孩子”为寻找童真,与小朋友争相使用游乐设施,玩得不亦乐乎,民众谴责相关行为,并冀望大家为爱护公物负起责任,提高公民意识。
公共游乐区告示牌指出,公共儿童游乐场的设备,仅为年龄低于12岁的孩童而设,其能承载的重量也有限,若超龄及过重的孩童使用,会导致游乐设施损坏甚至破裂,但这些“大孩子”却视而不见,只为寻找欢乐执意使用。
民众接受《中国报》访问时指出,他们希望大家都可以有“爱护公物,人人有责”的概念,不应该自私自利,为自己一时的快乐,而做出损坏公物的行为。
他们说,这些超龄的孩童与小孩一同游玩,“以大欺小”的状况出现,因为“大孩子”与小朋友恐怕在互相推挤中酿成意外,引起家长的担忧。
他们指出,这些“大孩子”若使用游乐设施时有不当动作,可能成为孩童的错误的模仿对象,小朋友或因好奇心而模仿,进而导致意外的发生。
民众认为,政府也要因为这些使用不当、不负责任的使用者,承担起维修或重建游乐设备的费用,可视为是浪费公帑。
“无论是大人小孩,皆应该时时抱着爱护公物的心态,切勿因为一时的嬉闹忘形,直接对公物造成破坏。”
他们希望民众提高爱惜公物的意识,千万不要认为这是公帑就肆意使用,发挥爱惜公物的心态,是你我皆应该铭记在心的原则。
恐乐极生悲
雅蒂(43岁,护士)
这些游乐设施只能承受一定的重量,超龄的孩童使用下,肯定对游乐设施造成损坏。
超龄的孩童与小孩一起玩,恐乐极生悲。
应自律遵守
艾菲卡努斯拉(20岁,学生)
超龄的孩童本就不该去跟小朋友争游乐设施来玩,这样的行为非常不对,也会导致游乐设施容易损坏,政府也会因此需额外花一笔钱来维修或重建。
这些“大孩子”应该自律一些,遵守规则。
错用变破坏
林勇盛(21岁,学生)
一些超龄的孩童在游乐区追逐嬉戏,甚至以不正确的方式来使用游乐设施,如在溜滑梯上行走、在秋千上站立,不单会成为小孩错误的模范对象,也对小孩的安全构成威胁。
这些行为不只会导致游乐设施变形、破裂及损坏,更会酿成不必要的意外。
要爱护公物
莫哈末尤索 (78岁,自雇人士)
超龄的孩子或家长等带小孩来玩游乐设施时可在旁陪伴,注意小孩的安全,但实在不应该也参与其中,一同使用游乐设施。
这些游乐设施仅限于12岁以下的小孩,绝对是有其目的,使用者应该遵守规则,爱护公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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