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豪宅有500缺陷 屋主成功索赔 却遭法官指行为不合理
(新加坡1日讯)退休商人花1432万新元买下圣淘沙的四层楼别墅后,发现竟有多达492处缺陷,连车用和人用的电梯也失灵,根本无法居住,向发展商索赔至少200万新元。他日前虽获判成功,赔偿额待估,但其行为被法官指不合理,也违反买卖合约中的缺陷责任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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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人张庆泰(70多岁)是“牛奶大王”张庆本的弟弟,曾是马来西亚乳酪私人有限公司(Malaysia Dairy Industries)的副董事经理。
涉案的是升涛湾丽沙岛(Sandy Island)18栋别墅中的一个单位,答辩人是马来西亚杨忠礼置地(YTL Land)集团旗下的Sandy Island有限公司。
辩方承认其中的200多个缺陷,但认为没义务作出任何赔偿,因为它要根据合约在保修期内修复这些缺陷,起诉人却百般阻止辩方上门检查或施工,还要辩方按其方式修补,开出多个无理条件。
它指起诉人做出阻止辩方修复的行为,不该获赔,并指起诉人不合作且好斗,甚至威胁要广传有关缺陷的指责。
高庭法官李兆坚日前裁定,答辩人承认房子有缺陷,说明它确实违反合约中有关“须建造施工良好的房子”的条文,但也批评多次阻止辩方的起诉人“行为不合理”。
他指出,起诉人一开始与答辩人交涉时,并没采取建设性的态度,而他的一些证词和解释也不可信。
起诉人声称给予答辩人无数次修复的机会,但根据诉辩双方的通信往来,却无法证明这个说法。“全面来看,他的行为是不合理的”。
法官举例说,当答辩人按起诉人的要求提供修补方式时,起诉人却拒绝了,也没给予解释,所以答辩人也无从知道他到底哪里不满意?
“起诉人不满意房子是可以理解的,但根据合约,他还是有义务让答辩人有机会去修复它所同意修复的缺陷的。起诉人没这么做。”
他指出,起诉人拒绝让答辩人入屋检查缺陷,已违反缺陷责任条文,但这不代表起诉人就无权索偿。
法官也裁定,两部电梯并没遵照条例来建造,答辩人在这方面也违约。起诉人拒绝让电梯公司入屋改装,这不会影响他索赔的权利,只会影响索偿额。
法官令辩方须赔偿起诉人一般缺陷和电梯缺陷,实际赔额有待专家在预计今年11月进行的第二轮官司中确定缺陷的程度,再来估算。
根据判词,2009年8月,起诉人买下别墅。2012年3月接收房子后,发现缺陷多多,就请建筑测量师检查。
检查报告显示,几乎每层楼、每间房都有问题,防水工作也做得差。每逢下雨,几乎所有房间都漏水,前院和室内多处也有积水。
起诉人指房子的整体施工粗劣,让他无法接受。车用和人用的电梯无法正常操作,部分装潢甚至没完成,厨房的嵌入式烤箱没接上电源,洗碗机没接上水源等。
2013年2月,起诉人自找装修商修复,要答辩人付约96万元的修复费、13万余元的检查费、2012年3月至2015年5月无法入住的约87万元损失等。
辩方提出反诉,指起诉人为了向它施压,2013年9月找来《海峡时报》刊登报道,让人以为答辩人不可靠、毫无诚信,要起诉人赔偿。
针对诽谤的反诉,法官裁定,起诉人成功使用理由正当(justification)来辩护,但他的行为含恶意。
法官说,起诉人威胁答辩人,如果没好好地解决缺陷问题,就会让答辩人承受负面宣传。
起诉人供证时承认,他要报章报道,目的是向答辩人施压,好让后者可以“坐下来”跟他讨论。法官因此裁定起诉人以公正评论(fair comment)作为辩护的另一理由无法成立。
诉辩双方分别由德尊律师事务所的开明德(Cavinder Bull)高级律师,以及律明律师事务所的骆维明高级律师代表。
文/联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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