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兀兰双尸案◢让妻闭嘴 变杀全家 被告勒妻脖子后改变主意
(新加坡5日讯)妻子抱怨“嫁错郎”,被告原本只想让她闭嘴,岂料在勒住对方脖子3分钟后改变主意,要以同归于尽解决财务问题。妻子极力反抗,被告反劝她:“珊,你必须放手,我欠了很多钱,如果你挣扎,你会痛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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兀兰双尸案昨天和今天续审,庭上揭露落网后的张锦兴(43岁)在接受精神评估时,道出他涉嫌狠心掐死妻子钟佩珊(39岁)与女儿张梓宁(4岁)时的思绪与经过。
心理卫生学院法证精神科医生杨振光供称,张锦兴犯案时的思考具有逻辑性,行为具目的性,他并非在失控或患有精神疾病的情况下杀人。
根据杨振光所做的精神评估报告,案发上午,张锦兴与妻子为女儿上学和拖欠学费的事情吵架。张锦兴指妻子在争执中不断嘲笑和羞辱他,甚至说后悔嫁错郎。
张锦兴越听越火,他警告妻子别在女儿面前说他的坏话,但妻子仍唠叨不停。他当时心想:“我必须让她闭嘴。”
于是,他在妻子毫无防备的情况下,用毛巾紧紧勒住她的脖子。约三分钟后,张锦兴心生杀妻念头。他说:“我决定杀死全家人,我不想让别人向我们追债。”
张锦兴继续杀妻,呼吸困难的妻子双手抓住套在脖子上的毛巾,两腿乱踢挣扎。这时候,张锦兴告诉妻子:“珊,你必须放手。我欠了很多钱,如果你挣扎,你会痛苦的。”
张锦兴一共面对3项控状,其中两项指他在2017年1月20日上午,于兀兰52通道第619座组屋六楼某四房式单位内,用毛巾先后杀害妻女。第三项控状指他导致钟佩珊肚子里未出生的婴儿死亡。案件续审中。(人名译音)
指女儿非亲生
被告对精神科医生说,女儿并非他亲生的,验血将能证明妻子给他戴绿帽。
控方证人杨振光医生供称,被告曾在其中一次精神评估访问中告诉他,逝世的女儿并非被告亲生的。
被告还对杨振光说:“只要验血,就可以证明。”
但杨振光质疑,被告为何要突然对医生提及此事,杨振光当时也没询问此事。
根据辩方的立场,被告在案发时患有严重抑郁症,承受许多生活压力,除了欠下许多债务,他也一直无法原谅曾经出轨的妻子。
当女儿一边挣扎一边哭泣,被告却对她说“亲爱的,快去找妈妈,爸爸就快来了。”被告称,因担心没人照顾女儿,才决定带她一起赴黄泉。
妻子断气后,张锦兴叫女儿坐在他怀里并说:“别怕,爸爸在这里。”
当以同样手法勒死女儿时,张锦兴对孩子说:“亲爱的,去找妈妈,爸爸就快来了。”女儿先小声啜泣,接着哭喊,最终没再出声。
杨振光医生接受控方引证时指出,张锦兴在犯案过程中是清醒的,他是经过考虑才做出杀害妻女的选择,也为自己的行为找理由,例如担心没人在他与妻子死后照顾女儿,他甚至要说服妻子,寻死是正确的选择。
庭上揭露4封遗书内容,被告交代身后事,要把遗产平分给双方父母亲。精神科医生认为被告考虑周详,思路清晰,没有患严重抑郁症。
张锦兴在企图寻死期间,写好4封遗书摆放在家中,其中一封疑似冒充妻子的签名。
他在信中交代把组屋、汽车和公积金存款等资产,平分给双亲与岳父岳母,以及把妻子的手机交给双方长辈,好让他们能有手机中的孙女照片留作纪念。
他也在其中一封信中,写明自己的住家地址与亲属联络号码,并写上:“我的妻子和女儿也死了”。控方证人杨振光医生指出,被告原本打算坠楼自尽,并且把遗书带在身上,一旦有公众寻获他的尸体,就可按地址找到妻女的腐尸。
杨振光认为,在杀死妻女后,张锦兴承受一定的压力,并且患上适应力障碍症。他尝试多种方式自杀,但那些自杀途径对张锦兴来说都“太痛、太困难“,所以最终没有成功。
根据他的专业评估,张锦兴没有患上严重抑郁症,没有证据显示他在案发前就出现自杀倾向或患病症状。
电脑与手机浏览记录显示,被告案发前每天看色情网页,杀人后就用妻子的手机继续浏览色情内容,医生相信他是通过看色情片来寻找乐趣。
控方把被告与死者的电子仪器浏览记录呈堂,显示被告在案发两个月前,每天有登陆色情讨论区网页的习惯。被告涉嫌杀人后,则改用妻子的手机浏览同样的色情网页。
控方证人杨振光医生认为,被告案发后继续浏览色情网页,是为看色情片来满足性欲,从中寻得乐趣。至于被告为何要这么做,杨振光表示无法给予更多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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