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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天12次组屋抽烟 电眼拿下烟民 罚7200
(新加坡11日讯)闭路电视立功,成功“捕获”在禁烟区吸烟的烟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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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一向来都对禁烟区吸烟者,采取严厉的对付行动,一些烟民以为没有环境局执法官员,而偷偷的在新国东区的一座建筑物的走廊吸烟,结果其行径全被环境局安装的闭路电视所拍下,成为吸烟证据。
一名网友今早在“Complaint Singapore”面子书专页上载的罚单显示,新国环境部通过闭路电视,发现有关烟民,从4月11日至14日期间,一共12次在有关禁烟区吸烟。
据了解,有关烟民抵触吸烟(在特定地区禁令)法令第3(1)条文,每次在禁烟区吸烟将被罚200新币(约600令吉),因此相信有关人士需要缴付2400新币(约7200令吉)的罚款;否则将会被控上庭。
年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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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年 | 电影院、戏院 |
1974年 | 公共巴士 |
1982至1992年 | 更多室内公共场所 |
1994年 | 冷气办公室、厂房、私人住宅区或大厦内 |
1995年 | 地下行人道 |
2005年 | 公共泳池、户外体育馆、民众俱乐部、公厕 |
2006-2007年 | 咖啡店、小贩中心及娱乐场所 |
2009年 | 更多非冷气的室内场所 |
2013年 | 住宅区的公共空间 |
2016年 | 蓄水池和公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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