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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车急煞故意引起车祸 被判入狱罚款吊销执照

    (新加坡24日讯)不满马赛地司机不让路,南大副教授超车后,再紧急煞车三次,导致对方撞上。法官斥责,行为是公路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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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明日报》今年初报道,被告王建良(57岁)是南洋理工大学电子工程系副教授,他面对鲁莽行为危害他人安全、恶作剧与刑事暴力三项控状。受害人是60岁马赛地司机林永顺。

    被告王建良。(档案照)

    案情显示,前年3月16日傍晚5时50分左右,被告与受害人行驶在靠近裕廊西先驱北路,要进入泛岛高速公路的车道。当时交通拥挤,车辆行驶缓慢。

    被告尝试进入车道时,受害人不肯让路,引起被告不满。他刻意加速,在路肩上超车,过后还在一分钟内紧急刹车两次。

    随后,被告故意跟随受害人换车道,又突然第三次紧急煞车。这次,受害人来不及停车,撞上被告车子后方防撞杆。事后,被告要求看受害人的驾照,但对方要他依照车牌向陆交局查询,被告气愤难耐,对着受害人大嚷。当受害人回到车上,被告强行打开车门,强拉手臂。受害人推走被告的手,被告手机落地。

    受害人过后上车锁门,被告发现无法开门,猛打窗户,之后也狂打引擎盖四次,导致凹陷,阻止受害人离开。受害人的马赛地维修费是4333元(1万3000令吉),虽然被告有意支付,但遭受害人拒绝。

    庭上昨午播放两人车上的行车记录视频,身穿紫色上衣的被告情绪明显激动。法官斥责,被告违例加速又超车,车内外的失态行为构成公路暴力。(人名译音)

    控方表示,被告触犯杂项(公共秩序与骚扰)法令被定罪,有类似案底。据了解,被告曾在2006年9月13日上午9时30分左右,于武吉知马上段附近的雅姿园公寓内,向公寓保安人员吐口水,判处罚款2000元(6000令吉)。被告刻意触犯交通法令,在交通高峰时段做出危险行为,可能造成的更严重后果。

    被告代表律师求情说,被告是因为对方不肯交换个人资料而被激怒,对方也为了离开现场,将被告推向其他行驶的车子。被告在南大任职28年,荣获不少奖状。被告妻子是国大的高级研究科学家,两人育有12岁、19岁及25岁的孩子,被判监无疑会影响他的事业,也影响家庭。

    最后,法官认同控方所说,判他入狱1周,吊销执照6个月,及罚款2000元。被告昨午在妻子陪同下上庭,要对刑罚上诉,目前继续以5000元(1万5000令吉)保释。

    南洋理工大学发言人受询时表示,校方期盼所有属于学校的成员都秉持最高的道德标准,也时刻遵守法律。涉事教授在等待校方决定纪律处分前,已被暂停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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