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妇洋房给子孙 为了两条狗 子女打官司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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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妇洋房给子孙 为了两条狗 子女打官司

    (新加坡16日讯)老妇死后留下一栋洋房给11名子孙,指明人人能住,女儿为了带两爱犬回家住,并为它们建狗屋,与哥哥嫂嫂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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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家10个子女自小跟父母同住在高文一间双层楼独立式洋房,88岁的母亲罗玉花在2002年过世之前立下遗嘱,表明10个子女和一名长孙可以平分洋房,任何一个受益人都可免付租金住在里头。

    老妇死后把洋房留给儿女,万万没想到洋房却成了他们多年来争端不断的原因。

    老母亲一番心意,是为了确保子孙有房住,岂料子女们却在她过世之后,为了这间占地3000平方尺的洋房,掀起诸多争端。

    《新明日报》报导,在最新一轮的官司中,女儿中排行最小的吴罗萨琳去年尾入禀高庭,要求法院宣判她能够带着9岁的黄金猎犬和7岁的拉布拉多搬回洋房居住,并且让她在洋房范围内建狗屋、设围栏。

    这已不是她第一次为了爱犬而跟哥哥对簿公堂。据报道,她当年在母亲过世之后,就曾指哥哥姐姐破坏她5只爱犬的狗屋,为此与他们打官司。

    哥哥姐姐当时解释,只是为了清理而移走狗屋,官司最终达成和解,不过她随后带着其中3只爱犬搬出去,另租私宅居住。

    吴罗萨琳在陈词中提到,哥哥嫂嫂并不反对她有权回家住,但他们反对让她带着爱犬回家住。

    针对母亲立下遗嘱时是否有意让她带着爱犬住家中,兄妹各持一词,吴罗萨琳原本向哥哥嫂嫂发出原诉传票(originating summons),今年2月申请改为传讯令状(writ),开庭审理,遭到哥哥嫂嫂反对,高庭今年3月驳回她的申请,这意味着案件按照原定形式继续审理。(人名译音)

    老妇的女儿为了要带黄金猎犬和拉布拉多搬回家,闹上法庭。(档案示意图)

    恫言放狗咬人

    哥哥指妹妹的爱犬“危险”,还提呈视频指她曾恫言放狗咬人。

    老母亲并没有在遗嘱中阐明,子孙们是否有权带着宠物回家住,但吴罗萨琳称,母亲疼爱她,也知道她爱狗,母亲生前就习惯家中有狗,甚至积极帮她照顾,立遗嘱时想必有意让她继续带着爱犬同住。

    但她的哥哥嫂嫂却宣称,母亲在世时就很怕她的狗。

    妹妹则指哥哥一家为了不让她搬回家,“自导自演”诬赖她袭击他们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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