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钱塞私处瞒不过扫瞄仪 女佣判监16周
(新加坡9日讯)女佣偷老雇主钱没处藏,竟把5002元(逾1万5000令吉)放进小塑胶袋,并塞进私处,企图蒙混过关,最终遭监狱扫瞄仪扫出现款,今早被判坐牢16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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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在今年2月和3月,被告波比塔(28岁)是一名来自菲律宾的女佣,她的雇主是一名69岁的自雇商人,商人和妻子以及5岁孙子,同住实龙岗2道的一个组屋单位。
案发时,被告已在他家里帮佣1年2个月,主要职责是打扫和煮饭。
她面对两项监守自盗和一项触犯杂项(公共秩序和滋扰)法令的罪状,控方以两项偷窃罪加以提控,另外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她认罪后今早被判刑。
案情显示,今年2月,被告一次偷雇主钱没被发现,她过后又于今年3月6日再次偷钱。
当天上午,她在打扫雇主住家时,因家里缺钱用就想再偷雇主的钱。
被告利用早前发现的钥匙和密码偷偷打开老雇主的保险箱,偷走里头的5002元现款,之后藏在卫生棉里并放在自己房里。
同一天上午11时45分,老雇主发现藏在保险箱里的现款不翼而飞,立刻报警,还说怀疑是被女佣偷走。
警方当天就逮捕被告协助调查,并于3月8日将女佣控上法庭。法官之后下令将被告还押樟宜女子监狱。
当晚9时,被告在女子监狱接受身体检查时,身体扫瞄仪发现她的私处里藏有异物,经检查发现她竟将偷来的5002元放进一个小塑料袋里,然后塞进私处,企图带进监狱。
一般相信,老雇主报警后,警方上门调查时搜寻了被告的房间,但到处找不到那失窃的5002元,被告应是一时情急就直接把钱塞进私处企图瞒天过海,但最终还是难逃法网。
被告求情说她为自己的偷窃行为深感后悔,希望雇主能原谅她,她也说要照顾父母,请求法官轻判。
上得山多终遇虎
被告先前偷走3000元(约9000令吉),已全部寄回给菲律宾的家人。
根据案情,今年2月22日,被告首次偷钱,她在打扫卫生时打定主意要偷走雇主一些值钱的东西。
最后她进老雇主的房间到处搜找,她最后找到一个小袋子,里头藏有一把钥匙和一张写着密码的小纸张。
她用钥匙和密码打开老雇主的保险箱,偷走里头的3000元现金。
得手后,她迅速前往汇款中心先将其中的1500元(约4500令吉)汇给家人,之后又于2月24日再次汇出1500元。
老雇主当时并未发现现款失窃。她之后又于3月6日再次干案,最终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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