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被舍监鞭截肢案 死者证实死于鼠尿病
(新山21日讯)两年前备受瞩目的“男童被舍监鞭截肢案”,验尸庭今日裁决,死者泰菲克阿敏的死因是鼠尿病引起,没有涉及刑事成分,因此无人须付上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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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尸官再拉尼今日披露,新山中央医院法医莫哈末阿兹诺供证显示,死者感染的鼠尿病病菌,引发急性血栓使血液无法正常流动,最终造成身体组织坏死。
他在新山法庭宣读裁决内容时说,在死者父母与亲戚供词中,死者曾于2017年3月22日或23日,与表兄弟一起到哥打丁宜马威路水池戏水,可能导致死者感染病菌,在发病期间造成身体器官损伤,衰竭死亡。
再拉尼强调,验尸庭也考量死者在私立宗教学校的处罚状况,当时并非只有死者受罚,全部学生也一起受罚,死者母亲过后带孩子离开学校时,死者脚部没有伤肿现象。
“根据学校闭路电视画面反映死者面对处罚后,不会造成重大伤害。”
再拉尼总结说,验尸庭考量全部证据后,裁决死者是因鼠尿病感染致死,没有任何一方须为男童的死亡,付上刑事责任。

柔州检察署主任罗斯兰和苏海拉副检察司,出席聆听裁决。
验尸庭从去年4月10日开始研审,传召18名证人供证。
泰菲克阿敏就读哥打丁宜芦骨甘榜一所私立宗教小学,疑遭助理舍监以水管鞭打,导致小腿发黑,之后双腿被截肢。他于2017年4月26日,在新山班兰医院逝世。
被指涉案的29岁舍监于前年4月22日被捕,并于5月3日获哥打丁宜法庭允许,以2万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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