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市议会捉走被领养流浪狗 直接处死做法 引发批评
(峇株巴辖13日讯)疑市议会承包商不按程序处决被捕的流浪狗,让爱狗人士来不及抢救,不近人情的做法引起爱狗人士不满,希望市议会检讨捕狗作业程序,勿滥杀无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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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辜牺牲的流浪狗“咪咪”是一只约7个月大的黑色母狗,2月21日上午11时许在中江皇子城被市议会委任的承包商用绳索套颈捉走,尽管领养咪咪的狗主已当场求情,承包商仍坚持用罗厘把咪咪载走,并在狗主还来不及赎回爱狗前,就将咪咪处死。
美容业者林婷婷今午代表爱狗人士召开记者会说,咪咪是她看顾的流浪狗,从1个多月大喂养到7个月大,并已找到印裔善心人士马廉领养,打算2月底就带去结扎及注射疫苗,再帮咪咪申请“狗牌”。
“没想到峇株巴辖市议会承包商2月21日到中江皇子城进行捕狗行动,乖巧听话的咪咪就这样在马廉住家外被捉走,并被丢上罗厘。”
她说,当时马廉住家铁门开着,其妻子艾格妮丝在家,并马上出门查看,当时有2名印裔承包商及6名市议会执法人员在场,尽管艾格妮丝多番求情,表明下星期就要带咪咪结扎,要求网开一面,但承包商仍坚持把咪咪载走。
在快车公司任职主管的马廉,当时接到太太求救电话,因仍在工作无法脱身,当天傍晚约7时赶抵市议会询问咪咪下落时,因负责人已下班,他只取得“捕狗队队长”的联络号码。
马廉一直拨打电话,该队长却不接听,过后他用WhatsApp留讯息给对方,交代留住狗命,他将把咪咪赎回,但对方没回应,直到3月5日见到该队长时,才证实咪咪被捕几小时后,已在罗厘内被打针处死。
林婷婷强调,咪咪是有主人的狗狗,市议会应允许狗主缴交罚款赎回爱犬,而不是直接处决,完全不顾狗主的求情。
救出30只流浪狗
峇株巴辖一批爱狗人士在2月18日至21日市议会展开为期4天的捕狗行动中,抢救出约30只流浪狗,但同时间也有二三十只流浪狗被捕后“不见狗影”,相信已被秘密处死。
林婷婷透露,市议会承包商上述4天分别在中江皇子城、万兰花园、峇株花园及美丽公主城一带展开捕狗行动。一批为数4人的爱狗人士在2月21日当天,以每只150令吉费用从市议会“赎”回6只流浪狗,另一批爱狗人士则在2月18日及19日赎回另一批狗。
“但2月20日第3天捕狗行动被捉的流浪狗却全军覆没,4天内估计被处死的流浪狗约有二三十只。”
她说,每次捕狗行动,爱狗人士疲于奔命,到处找资金到市议会抢救狗命,但往往有些流浪狗早上被捕,下午或傍晚就被处死,希望市议会能宽限更多时间,让爱狗人士“赎”狗,也希望当局以结扎取代捕杀方式。
林婷婷希望爱狗人士能集合力量,在本月内与市议会主席进行的对话会上为流浪狗请命,有意者可联络她本人(012-7665700)。
办对话讨论捕狗行动
峇株巴辖第5区市议员谢委健说,峇株巴辖市议会主席卡马鲁丁已应允在本月18日过后,与非政府组织及爱狗人士对话交流,讨论捕狗行动引发的争议。
他说,根据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关于养狗执照条例第11(1)条文,任何狗龄超过3个月的狗只,若未佩戴有效期限的金属狗牌出现在公共场合,或任何患病狗只,都可被市议会或被赋予权力者随时进入任何地点加以毁灭。
“市议会是立法者,制定条例就要执行,而市议会服务对象是所有缴税的市民,其中也包括面临狗只干扰的非爱狗人士,如果这些人向市议会投诉,市议会不能置之不理。”
他透露,根据相关官员汇报,市议会已两年未委任承包商展开捕狗行动,也曾因为未处理市民要求捕狗的投诉而接获律师信。
他说,市议会主席已答应本月内与维护流浪狗的非政府组织对话,希望大家集思广益,综合大家的意见及建议向市议会主席陈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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