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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港3团体共用建筑物 志消队没权逼迁
(三合港18日讯)三合港巫金村长阿士曼指出,时任昔加末县长拉欣曾发出公函,苏丹街小贩中心后面的一块地段建筑物,除了让志愿消防队停放消防车及消防器具之外,也让南区睦邻计划及幼儿园使用,即是3个团体共用一座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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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三合港南区睦邻计划改选新任理事会,讨论该会所要搬迁而闹得沸沸扬扬的问题时,作出上述的结论。
他说,根据拉美士土地局在2013年12月11日所发出的公函,柔州政府秘书署已批准让昔加末县长处理该地段的使用权,而县长在同月的18日发出公函给三合港志愿消防队,让3个团体共用上述地段的一个建筑物。
他说,三合港志愿消防队并没有权利发信,要求睦邻计划及幼儿园搬迁出去。
昔加末团结局官员沙利尔认为,既然该地段的使用权是由县长处理,县长所作出的决定大家就要接受,睦邻计划就是要扮演团结村民的角色,大家为国人谋求福利。
出席者还包括县议员曾进才、村长李华兴、村长阿敏及三合港警局局长安努瓦,会议是由三合港南区睦邻计划主席邱广发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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