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花园巴刹搬迁 再受阻 合同跟承诺有出入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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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马花园巴刹搬迁 再受阻 合同跟承诺有出入

    黄小玲(前排左起)、许炳正、郑添皇、卢汉源及吴菊珍等人,呼吁新山大马花园巴刹小贩,切勿擅自签下任何的合同。

    (新山11日讯)新山大马花园巴刹搬迁,再次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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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山小商公会会长郑添皇指出,由于发展商发出的合同,与早前的承诺有些出入,新山大马花园巴刹搬迁计划因此耽搁。

    他呼吁巴刹小贩,切勿擅自签下任何的合同。

    郑添皇昨午召开记者会指出,该会通过法律顾问卢汉源,获得搬迁至新山苏丽雅花园巴刹的合同副本,但发现合同内容与先前的承诺不相符。

    他说,发展商原本是答应“3+1”限期,但合同内容已降低至一年,担心发展商一年后提高租金,及更换小贩的摊位。

    倾向购物中心模式

    郑氏披露,发展商也在合同注明520令吉的招牌费、延迟偿还租金罚款30%,甚至一年只能休息3天,若增加休息日,则必须另行通知。

    “我认为这样非常不合理,也慢慢地倾向购物中心的路线。”

    他说,该会已于本月4日致函发展商,希望发展商遵守承诺,依据原本的内容,更改合同内的条例,但对方仍未回函。

    另外,郑添皇说,巴刹小贩原本于本月1日搬迁,但新巴刹设备未完成,因此会暂延至3月1日。

    “若设备未完成,我们绝不会迁入新的巴刹。”

    他披露,该会已获批准信,批准在新巴刹隔壁的购物商场租借为临时泊车场,但希望未来能够拥有属于自己的永久泊车场。

    新山小商公会总务许炳正希望,小贩切勿随意签下合同,而该会将会继续保障小贩们的权益。

    出席者包括该会财政吴菊珍及副财政黄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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