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商3年欠债45万 公寓断电 没保安员
报导:蓝子鑫
摄影:张来星
★地点:新山拉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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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6日讯)新山拉庆区某公寓住户,指发展商3年来拖欠多项债务逾45万令吉,保安公司甚至在未通知下撤离所有保安员,住户们要自救!
住户代表声称,管理层拖欠8个月的保安费、8个月的维修费,以及数个月的水电费等,共拖欠45万令吉。住户代表多次催促发展商缴清款项,但都不了了之。
据悉,该公寓拥有352户,早期有70%华裔入住,但因公寓管理不佳,令情况每况愈下,许多住户都无法忍受搬走。
薛淑钦(33岁,房屋经纪)今日向《中国报》申诉,保安公司因发展商拖欠保安费,前天在未通知下,撤离所有的保安员。
“早前这里曾发生过多起偷窃案,如今农历新年将至,不禁令住户人心惶惶。”
她说,早前国能因发展商未缴付电费,委派官员来断电,遭到住户反对,更招来警方和解,而当局也给予发展商一天的宽限期缴付电费。
她指出,这已成为一个循环,若发展商无法如期偿还每月的开销,令公寓的清洁、保安及设施都无法提升,只会更加严重。
“这栋公寓对发展商是个建屋计划,对我们(居民)来说是一个家,我们希望发展商重视。”
她希望,新山市政局建筑物委员会(COB)能够允许他们自组居民委员会,向居民收取管理费,避免拖欠的事情再次发生。
丹迪(42岁,维修人员)希望,有关发展商将公寓的帐目记录透明化,让住户知道所有资金的去向。
他多次向多个单位及官员反应,至今未有下文。
记者尝试询问柔州房屋及乡区发展委员会主席祖基菲里及发展商代表,但截至目前,尚未接获回应。
只要过半住户签名
可申请自立居委会
新山市议员指出,只要超过50%的住户联署签名,便能向新山市政局建筑物委员会申请自立居民委员会。
他说,发展商的责任就是使用住户每个月缴交的管理费,偿还公寓的清洁、保安、管理等费用。
“若发展商无法做到,将会被撤换,至于要更换新的发展商或成立居民委员会,则要视情况而定。”
这名市议员答覆《中国报》的询问时,这么回应。但他不愿名字见报。
他指出,由于要考虑的范围很多,包括日后追讨管理费等的问题,因此会视情况决定。
他披露,住户可到新山市政局向建筑物委员会了解详情,同时也会召见发展商,听取发展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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