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董联会前署理指存有疑点 陈大锦召开特大 属“非法
(新山26日讯)柔州董联会前署理主席萧庆璋及苏立丰指出,董总兼柔州董联会主席陈大锦签署及发函给会员学校,于本月30日召开特别会员大会存有疑点,属于“非法”特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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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陈大锦所要召开特大,将纠正翻译失误的章程内容。
不过,他们前日联合召开记者会出示英文版章程,指章程4.2列明只有校长、董事长及家协成员,才能进入董联会,但未列出学校顾问能进入董联会。
“由于陈大锦已不是学校董事长,更不是学校家教协会成员,依据柔董联会章程4.2,以及董总章程10.6,他已失去担任柔董联会及董总主席的代表身分。”
他们认为,陈大锦准备以学校会务顾问作为代表进入董联会,从而继续保留董总主席职位,且不惜召开“非法”特大修改章程,让自己合法化,此举将把个人凌驾在章程之上。
通知书没附参考资料
萧庆璋说,根据民主程序,陈大锦理应解散重选,以原有的章程选出新届理事会,再由合法的新届理事会去修改章程,这才是正确做法。
他坦言,依据柔董联会章程第7条“会员大会”,“每年举行一次。但遇必要时,得由理事会或会员五分之一单位联函请求特别召开”。
“经我们向柔州董联会现任理事私下询问,理事会根本没有召开任何会议讨论及通过召开特大,我们也没有看到有五分之一的会员联署要求召开特大。到底这个特大是依据什么理由来召开?”
他指出, 陈大锦召开特大,致给会员学校的通知书,并没有附上任何参考资料,这明显不符合常规,这又何以让会员学校先进行内部讨论和通过,才将会员学校的决定带上会议。
萧庆璋:已失掌舵资格
萧庆璋质疑,陈大锦目前并非任何学校董事,早已失去担任柔州董联会主席资格,若有心人士向社团注册局举报,可能牵连他担任董总主席的合法性。
他指出,柔州董联会有小学216个、独中8个会员,全部共224个会员,依据章程7C,若有需要开特大修改章程,出席“会员学校”必须超过半数方为合法。
“出席特大的学校单位必须至少113个,若出席会员学校的代表人数众多,还是以学校单位为准,非以出席总人数为标准。”
他与苏立丰表明不会出席有关特大,并吁请全柔华教代表理了解这是一场“非法”特大。
此外,苏立丰吁请陈大锦按章行事,若对他早前召开记者会所发表的言论有意见,应公开纠正和回应。
他希望对方解散现有理事会,选出新理事会,再讨论修改章程,才是最理想做法。
另外,记者试着联系陈大锦要求回应,惟截稿为止,未获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