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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货店藏漏税酒 店主罚款2万2
(新山20日讯)移民局执法人员突击一家杂货店时,发现48岁的华裔业主在店内藏有逾2000令吉的漏税酒,被罚款2万2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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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周德昌(译音)被控于5月3日上午11时30分,在皇后花园胡鲁巴浪1路的杂货店,遭执法人员进行突击检查时,发现21种不同的漏税酒,总值2028令吉60仙,因而抵触1967年关税局法令135(1)(d)条文,并与135(iii)(aa)条文同读;罪成者可被罚款最低漏税品价值的10倍,最高20倍、坐牢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聆听控状内容及确定该批货源为漏税酒后,当庭认罪,而推事诺艾莎判决被告罚款2万2000令吉。
此案主控官为阿丽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