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州议会】柔州地方政府 暂不接管非穆殡葬事宜
(振林山4日讯)柔州地方政府目前尚不考虑接手管理非穆斯林的殡葬事宜,因为考虑到种族敏感问题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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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州地方政府、科学及工艺委员会主席陈泓宾今日在柔州立法议会,答复诚信党马哥打区州议员莫哈末沙益提问,有关地方政府是否有意接管收费日益昂贵的非穆斯林的殡葬事宜,如是指出。
他说,根据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171法令)第94条文,所赋予地方政府的权力是提供合适的土地,或批准适合的地区,成为墓地或者骨灰场,并且负责发出准证给墓地或骨灰场的拥有者。
“最新的地方政府发展蓝图(Rancangan Tempatan Daerah)明文规定,提供非穆斯林墓园保留地给非穆斯林。”
此外,陈泓宾重申,无论是穆斯林还是非穆斯林,相关殡葬事宜是交由非政府组织负责,是依据各自的宗教信仰进行。
陈泓宾也赞扬莫哈末沙益对于不同种族及宗教信仰者殡葬事宜的关心,正是我国所需要缔造和谐社会的基础。
杜绝空屋杂草丛生
陈泓宾指出,柔州地方政府将会时刻确保所管辖的地区,处于清洁和良好的状态,并杜绝空置房屋和杂草丛生问题的衍生。
他说,空置房屋由于杂草丛生,变成蚊虫和有毒动物如蛇滋生的地方,这已经威胁到公众安全。
“地方政府官员将会针对投诉个案,援引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171法令)第74和第75条文展开调查。”
陈泓宾周二在柔州议会答复巫统吗什区州议员阿都达益阿布峇卡的提问时,如是指出。
此外,行动党文打烟区州议员黄益豪也在附加提问环节向陈泓宾了解,地方政府是否更有效率解决空置房屋和杂草丛生问题的方法。
陈泓宾指出,地方政府会事先找寻该地段的拥有者,之后会发出7至14天不等的告示要求拥有者遵守条例,如果无法遵守,才会采取开档调查和被提控上法庭。
“至于所有的打理费用和清理费用将会让该地屋主所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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