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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有合法执照 2男女涉非法汇款
(麻坡30日讯)两名华裔男女因涉嫌提供非法汇款至海外服务,昨日遭国家银行金融情报与执法组取缔,昨早在麻坡地庭各面对2项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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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被告皆否认有罪,分别获准以6万及4万令吉保外候审,案展至明年1月16日过堂。
2名被告为男被告林春安(译音,31岁)及女被告杜彩云(译音,28岁),他们是同一间公司合伙人,并在两个不同地点,即峇吉里再也及巴口新村,经营汇款生意。
2名被告各面对2项控罪,分别指他们于2016年11月7日至2017年4月27日,在麻坡峇吉里再也及巴口新村巴刹旁的店屋,在未拥有合法的执照下,经营汇款到国外服务,牴触2011年金融服务商业法令第4(1)项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4(4)项文下被判刑。
一旦罪名成立,可面对罚款不超过500万令吉,或最高10年监禁。
两名被告在聆听了通译员宣读控罪后否认有罪;来自国家银行的主控官陈炳秋向法庭建议被告的每项控罪可以5万令吉保外,被告则通过律师要求减少担保金。
法官安努亚允准男被告以6万令吉保外,女被告的保释金则为4万令吉,并扣押2人护照,同时谕令被告保外期间,不可干扰控方证人。
两名被告的亲人今日下午前来法庭交保,将被告保释出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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