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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否签署消除种族歧视公约 巫程豪:应公投决定
(振林山29日讯)行动党皇后花园支部宣传秘书巫程豪建议希盟政府,应让国人透过公投方式表达立场,我国到底要否签署《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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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前日发文告说,新马来西亚要有新希望,就得以更民主的方式处理争论性课题,包括政府是否签署《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公约》。
巫程豪说,近来首相敦马哈迪批评缅甸政府,不合理对待罗兴亚裔穆斯林,但我国却与缅甸一样,是少数14个还未签署《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公约》的主权独立国家。
他相信,透过公投方式决定是否签署该公约,不仅能让我国具有更崇高的道德地位,也让我国民主趋向更成熟。
巫程豪强调,公约是否牴触联邦宪法第153条款项,应交由民间公开辩论和公投,尤其是许多宪法专家都认為,宪法153款项同时保障巫裔、东马土著和非巫裔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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