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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抽脂丧命”上诉案 法官加重惩罚 主刀医生除牌
(新加坡23日讯)总裁抽脂丧命一案,经新加坡医药理事会上诉后,三司特别庭决定加重两名涉案医生的惩罚,包括将负责抽脂程序的医生黄明汉除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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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从旁协助的另一名医生朱秀春,三司则把她的刑罚加重至停牌长达18个月。
三司特别庭今天中午发表判词,对轰动一时的总裁抽脂案的上诉做出裁决。
案件发生在2009年12月30日,是本地首起抽脂丧命事故,死者为杨忠礼太平星房地产投资信托管理(YTL Pacific Star)公司前总裁王鸿治,终年44岁。
《联合早报》报导,由医理会委任的纪律审裁庭于去年12月裁定,黄明汉与朱秀春严重疏忽和违反专业操守,两人分别被令吊销行医执照18个月和6个月。医理会认为刑罚不足,黄明汉则觉得判刑过重,双双提出上诉。
以大法官梅达顺为首的三司特别庭在判词中指出,黄明汉的行为是直接和唯一导致病人丧命的因素,并且构成所可能发生的罪严重后果。医理会也指是本地最糟糕的医生失职案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