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宽柔校友会 12月2日谈立遗嘱
(新山23日讯)或许你并不知道立遗嘱有多重要!欢迎来听新山宽柔校友会与学堂第五讲,相关课题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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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为夫妻共同买下的产业,在其中一方去世后,另一方就自动完全享有继承权吗?答案是不。”
主讲人陈慧芳举例说明,马来西亚遗产法规定,若没有立下遗嘱,则夫妻共同名下的产业,在其中一人去世后,他所属的部分的分法为:自己配偶四分之一、自己孩子二分之一、自己父母四分之一,而若父母不在,就由自己的兄弟姊妹继承。
她说,A名下由自己父母继承的四分之一,因为老妈妈也过世了,无人继承。顺应下去,法律规定由A的兄弟姊妹来继承。无端端的,A先生自己打拼买下的屋子,就这样,必须分给妻舅和妻姨。
宽柔校友会执行秘书张素欣今日指出,宽柔校友会定于12月2日(星期日),下午2时30分至4时30分,在宽柔校友会会所慈恩室,举办有关讲座。
主讲人陈慧芳将进一步了解《马来西亚1958年遗产分配法令(1997年修订)》,以及解除对遗嘱和信托的疑惑和迷思,节省将来的法律和管理费用,并避免财产萎缩。
各区宽柔校友会会员收费10令吉,非会员收费20令吉,所得将作为新山宽柔校友会运作经费。
欢迎校友及公众报名。网上报名链接http://www.foonyew.org/活动,或通过WhatsApp 电话012-2203518执行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