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上诉得直 保安员运毒改判死刑
(新加坡26日讯)大马籍保安人员4年前走私二醋吗啡入境新加坡,被高庭判处15年鞭10下;但控方在上诉庭上诉得直,三司裁决被告指不清楚毒品性质说法不成立,将原先修改的控状改为原本控状,被告昨天被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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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之前声称以为他是在运载“巧克力毒品”,刑罚最多只是罚款坐牢才会干案,并不清楚毒品真正的性质。高庭法官接受他的说词,将控状减轻,并判他坐牢15年,以及10下鞭刑。控方不满判决,上诉至最高法院上诉庭。
由大法官梅达顺、上诉庭法官朱迪柏拉卡斯和郑永光组成的三司认为,被告的说法不足以减轻刑罚,将修改的控状改回原本的控状。被告葛毕昨早被判处死刑。
《联合早报》报导,葛毕是在2014年12月11日,将超过40.22克二醋吗啡(diamorphine,海洛因的违禁成份)藏在摩哆,在兀兰关卡入境新加坡时被逮捕。
他因走私A级毒品,在触犯滥用毒品法令的罪名下被提控。由于二醋吗啡的份量超过30克,他面对死刑。
葛毕不认罪。审讯中,辩方律师指被告虽然知道自己在运毒,但不知道什么是二醋吗啡。雇用葛毕的人告诉他,他运送的毒品“不严重”,被逮捕后“最多也只是罚款坐牢”。
审讯揭露,被告年幼女儿从小下颚生毒性肿瘤,必须多次开刀才能去除。2015年1月他的女儿被安排再次开刀,费用将近5万令吉。他在新加坡当保安,月入介于1400元至1850元(约4200至5550令吉),他和妻子最终只筹得少过一半的款项。
葛毕急需要钱,友人介绍他运毒的工作,每包成功通关的毒品,他能得到500令吉的酬劳。他原本不敢接这份工作,但女儿的手术迫在眉睫,而雇主声称毒品是一批“巧克力毒品”,被抓到后果不严重,他才硬着头皮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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