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无法有效降低罪案 刘镇东:警务改革才是根治手段
(吉隆坡21日讯)国防部副部长刘镇东认为,死刑在降低罪案方面无法有效取得阻吓作用,也没有完成正义的需要,反之警务改革是根治治安的手段,唯有让匪徒知道犯罪被抓的可能性极高,罪案才会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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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最后问吊的,绝大多数都是中下阶层,有钱的通常不必以身犯险,被抓的都是毒驴,大毒贩都是大老板不必自己出手,有钱的被告可以请好的律师,也可以从逮捕、调查和提控等每一个层级疏通。”
刘镇东今日在其个人部落格撰文分享其对废死议题的看法时透露,他作为从2011年直接参与推动废除死刑工作的政治工作者,时任首相署负责掌管法律事务的部长纳兹里,曾要他协助与欧盟大使促成关于废除死刑的跨党派国会圆桌会议。
“那时的会议议决,第一、废除死刑作为长期目标;第二、政府应该在短期内废除强制死刑,尤其是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第三、政府应该在短期内暂停执行死刑。”
刘镇东说,那次会议让他接触几位退休法官,听他们诉说判决死刑的心理交战。
“因为是强制死刑,如果证据充分,法官没有抉择,必须判死刑;但是,法官也清楚,从逮捕、盘问、提控的每一个步骤,都有贪污的可能,也有可能警察或者主控官要立功,还有千百种可能。”
他也说,一般人以为死刑可以“节省”纳税人的钱,然而一般死囚从被捕到问吊,要经历高庭审讯、上诉庭和联邦法院上诉,再等候各州统治者的特赦局决定是否特赦,可能历时10年甚至15年。
“死囚在监狱是隔离监禁,高度保安,开销是管理其他囚犯的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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