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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路上耍特技 4玩命少年罚1000了事
(新山8日讯)4名少年飙摩哆,在路上耍特技危险驾驶,今日各被推事庭判处罚款1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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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巫裔少年今日在父母陪同下,带着福利局提供的调查报告到新山推事庭面控,他们全部认罪。
被控的4人,年龄介于15岁至17岁之间。
根据控状,4名被告于上月8日和9日凌晨1时30分,在新山丽都海边骑摩哆时把前轮举起,表演“特技”,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2(1)条文(鲁莽驾驶),罪成者可被监禁最多5年及罚款,罚款5000令吉至1万5000令吉不等,以及被吊销执照2年。
由于被告未成年,此案改用儿童法令条文裁决,而4名被告的父母都在庭上求情,希望推事轻判,有者求情时指孩子是来自单亲家庭、双薪家庭,无法很好的教育孩子。
推事诺苏里翰裁决4名被告罚款1000令吉,若无能力缴付罚款,则以监禁3个月替代。
此案主控官为祖基非里阿都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