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焚烧罚2000 勿成为“点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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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坡4日讯)柔州环境局主任拿督莫哈末依占尼吁请民众,不要成为“点火”人,一旦被发现露天焚烧,将被罚款2000令吉。
“严重造成火灾或园地失火者,可在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第29(A)条文下被提控。一旦罪成,可被罚款50万令吉或不超过5年监狱。”
莫哈末依占尼今早在泥炭土火灾演习活动说,每年都会在柔州各县主办类似演习至少一次,以考验各单位在灾难发生时,快迅反应与合作的默契。
他指出,根据当局通过卫星的侦测,发现柔州共有17个火点,麻坡地区占了一半,其他地区包括丰盛港、峇株巴辖、笨珍,大部分火点发生在属于泥炭土的地区。
他透露,类似土壤在高温作用下,容易自燃,并烧毁农作物,并造成大部分油棕园园主损失。
他指出,当局计划在泥炭土地区开发更多水井,以汲取地下水源救灾,因为河水在旱季容易乾涸,但地下水源仍旧存在。
“所以,井水更可靠,有助在泥炭土的救灾,目前在巴力祖诺已有两个水井,未来也会在巴野哥比开发更多设施,作为救灾用途的水井。”
柔州卫生、环境及农业委员会主席兼武吉哈逢区州议员沙鲁丁嘉马促请民众,提高防灾的觉醒及环境保护的公民意识。
“尤其住在泥炭土地区的民众,不要露天焚烧和乱丢烟蒂,因为泥炭土很易起火,也很难被扑灭。一旦延烧,通常可维持一个月,并引起烟霾和空气污染,影响人民健康。”
参与演习单位包括消拯局、警方、民防部队、水利灌溉局、环境局、卫生局、警卫团、土地局、森林局及麻坡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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