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繳付保釋金 35名“360私會黨”黨員可以回家了!
(新山13日訊)35名早前在國家保安(特別措施)法令(SOSMA)下被提控的“360私會黨”黨徒,今早在家人繳付保釋金後,終于和家人團聚,更興奮地比起勝利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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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十名家屬今早8時開始,陸續在新山法庭2樓辦理擔保手續,由于人數眾多,法庭需要分批處理保釋手續。
在約4小時苦等至中午12時,首批約十名被告被帶出扣留室,守在走廊的家屬不停揮手,被告們也同樣揮手示意。
第二批及第3批獲保釋的被告,也被帶出扣留室辦理交保手續,部分被告除了與家人擁抱,還向家人表示獲保釋后,第一件事是要吃肉骨茶和快餐,部分被告則大喊:“回家了!”
40名“360私會党”黨徒,包括涉及3起命案的被告,昨日在新山高庭同意修改控狀后,案件轉至推事庭審理時,所有被告皆不認罪。其中35名獲准保釋的被告,被告家屬只可在今早8時30分交付保釋金。
5名不獲保釋的被告,分別是涉嫌“瞪一眼惹殺身之禍案”的梁忠恆(19歲)和馮林肇(21歲)、涉嫌“新山油站殺人案”的葉家豪(23歲)和康家基(20歲),以及王健輝涉嫌一起命案。(名字皆譯音)
(本報吳菊君攝)
新山高庭週三同意修改控狀,將這些在國家保安(特別措施)法令(SOSMA)下被提控的“360私會黨”被告,改為牴觸1966年社團法令43條文(擁有私會黨文身圖案),並允准其中35名不認罪的被告,以3000令吉保外候審。
40名嫌犯當中,其中6名牴觸2015年防範罪案(修正與延伸)法令(POCA),儘管准以3000令吉保釋,但仍須各自回到原在該法令下,被限制居留的地方。
獲准保釋的35名被告,將于10月10日過堂。
另外,之前報導涉嫌“新山油站殺人案”主謀嫌犯,即被告王學文(36歲),據了解,他涉及此案的調查已經結束;他涉及在1966年社團法令43條文的案件,則于10月11日審訊。
“新山油站殺人案”去年12月17日晚上7時左右,在新山彩虹花園蜆殼油站發生,44歲男子陳益財遭數名兇徒刺殺,並遭白色寶馬轎車輾過,有指兇徒來自“360私會黨。(名字皆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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