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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初實施 代步工具騎士戴頭盔 減車速
(新加坡4日訊)從明年初起,所有個人代步工具在人行道騎行的最高車速將減至每小時10公里,在公路上騎行的腳踏車騎士也須代頭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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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交通部今早發出文告指出,已全盤接受活躍通勤諮詢小組的建議。
由教育部兼社會及家庭發展部高級政務次長費紹爾博士領導的活躍通勤諮詢小組,是在上個月24日向政府提呈建議報告,旨在加強共用路徑的安全。
這意味著,所有腳踏車和電動踏板車等個人代步工具使用者在人行道時,必須把最高車速從每小時15公里減低至10公里。
所有在公路上騎行的腳踏車騎士也須戴頭盔。不過交通部指出,只是過馬路的騎士則無需戴頭盔。
另外,所有車主也須從明年1月起,為電動踏板車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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