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控謀殺過堂 第5被告增控擁毒
報導:黃慧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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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遭勒斃埋屍榴槤園”案
(新山3日訊)“少年遭勒斃埋屍榴槤園”案;被控謀殺罪的第5名被告沈嘉俊,今日被增控危險毒品法令罪行。
此案被控謀殺罪的5名被告陳英成(36歲)、鄭宇恩(18歲)、傑菲里(23歲)、羅方傑(23歲)與沈嘉俊(28歲),今日雙手上銬被警方押往新山推事庭過堂,他們的逾10名家人也在旁等候,神情緊張。
5名被告被帶上庭時,皆已被剃成平頭,其中一名被告更穿著寫有“鳳凰山”的白色T恤上庭。
他們被控于6月29日早上6時至8時,在武吉英達花園英達13/2路公寓單位,謀殺18歲男子林俊傑,牴觸刑事法典302條文(謀殺),可與34條文同讀與被定罪,罪成唯一刑罰是死刑。
第5名被告沈嘉俊除了謀殺罪,今日再被控擁毒罪,抵觸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12(2)條文,罪成將面對不少於5年至終身監禁,及鞭笞不少於10下。
由於解剖報告未出爐,謀殺以及擁毒案皆被推事阿祖里擇訂于10月14日過堂。
另外,此案被控銷毀證據罪行的5名被告將於9月17日過堂。
此案主控官為莫哈末副檢察司。
這起命案于7月5日下午2時50分左右,在江加埔萊榴槤園被揭發,男屍林俊傑被發現時,半身已暴露在地面,經法醫解剖,死者死因是胸前和背部曾遭人使用鈍物致傷,頸部有遭人勒過痕跡,相信是致命傷。(名字皆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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