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鎖便利店不徵SST? 咖啡茶葉聯合會促政府一視同仁
(新山14日訊)馬新咖啡茶業聯合會總會長拿督何子孟指出,政府規定餐飲業者年營業額超過100萬令吉必須繳付銷售與服務稅(SST),但大財團旗下連鎖便利店卻未列入在內,他呼吁政府一視同仁對待,雙方才能有良好的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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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政府應該清楚列明大財團連鎖便利店的年營業額超過多少,就必須繳付銷售與服務稅,否則僅向小本經營生意的商家收取銷售與服務稅,是不公平。
他昨晚出席新山咖啡酒餐商公會72週年紀念暨頒發第卅五期會員子女學業獎勵金晚宴,如是指出。
他說,小商家和大財團連鎖便利店售賣的商品幾乎相同,但小商家卻無法與大財團比較,如果僅有小商家被徵稅,會形成不公平的平台,讓小商家和大財團之間出現惡性競爭。
他希望政府一視同仁對待,向年營業超過一定數額的大財團和小商家都徵收銷售與服務稅,或是同樣豁免。
另外,他提到,政府將餐飲業的銷售與服務稅門檻,從以前年營業額50萬令吉提高至100萬令吉可謂是可喜可賀,但他也希望政府重新考慮調整門檻,回到以前的規定,即年營業額達到300萬令吉的商家才需被徵稅。
出席者包括新山咖啡酒餐商公會會長楊運松、署理會長張久文、居鑾咖啡商公會會長林方全、豐盛港咖啡餐商公會會長蕭志興、笨珍咖啡商公會主席林明敏、峇屬咖啡商公會主席馮文堯及昔屬咖啡餐商公會副主席拿汀黎小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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