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房屋租戶把握良機 清還積欠租金 折扣50%
(新山24日訊)柔州房屋及鄉區發展委員會主席祖基菲里指出,柔州政府將提供50%折扣,給予願意清還積欠人民房屋(PPR)租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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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這是希盟政府列在柔州競選宣言中百日十大新政的其中一項承諾,已在7月18日的州行政會議上通過。
“有關折扣從2018年6月之前計算起,只要願意清還此日期前所積欠下的租金,皆享有50%折扣。”
祖基菲里今早為士姑來馬來西亞工藝大學舉辦的一項“為工業4.0重新設計教學和學習”研討會主持開幕儀式后,如是指出。
他說,柔州共有8個人民房屋計劃,其中5個已經私營,而此計劃下共有8279個單位,每個租金為124令吉。
“有高達30%的組屋者沒有按期繳付租金,積欠租金多達130萬3363令吉。”
他說,這項積欠租金折扣只是給予人民房屋租屋者,並不包含商店單位。
祖基菲里指出,租屋者可從8月1日起,至8月31日,到全柔10個柔州秘書署(房屋)辦事處索取表格,或是瀏覽官網erumah.johor.gov.my了解詳情。
他說,有關申請會在14天內獲批准,積欠租金者也需最遲于2018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或分期繳清租金。
他也說,這項折扣計劃只是一次性的項目,並非常年活動,因此,他呼籲所有積欠租金的租屋者抱握這次良機,繳清租金。
針對若冥頑不靈者會受到何對付,祖基菲里說,人民房屋是屬於中央政府的計劃,並沒有任何法令闡明,州政府有權限執法。
他說,相關部門希望與房屋與地方政府部長祖萊達會面,商討增設執法權細節,讓官員有權力查封或是充公單位。
嚴禁轉租 違例者終止租約
政府嚴厲禁止人民房屋租屋者轉租單位,違例者將被終止租約。
祖基菲里說,在人民房屋租借合約清楚闡明,人民房屋是只供個人居住用途,禁止租借。
“政府對此絕不容忍,一旦發現違例,政府會給當事人警告信,若3次警告信后還是沒有改正,當局會終止有關租約。”
他說,這些人有能力將房子出租,證明他們有能力,因此就讓其他真正需要的人租借人民房屋。
另外,他說,針對柔州政府秘書署房屋部早前發現市面上流出偽造的可負擔房屋擁屋證(SLMR),至今已發生9起相關個案,目前僅有3名受害者現身協助警方調查。
他呼吁若有其他受害者也現身協助警方調查,以掌握證據,將涉案人士提控上庭。
出席者尚有工大社會科學及人文學院院長莫哈末蘇克里及籌委會主席諾達雅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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