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嫌犯無前科 等解剖報告出爐
(東甲22日訊)東甲警區主任依德利斯披露,10個月大男嬰的遺體已于今日上午解剖,警方將等待報告出爐,若此案含有刑事成分,將援引刑事法典309(b)(殺嬰)條文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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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由于解剖報告未出爐,警方仍援引2001年兒童保護法令31(1)(a)條文調查此案。
在有關條文下,任何父母或監護人疏忽照顧孩子,導致孩子暴露在危險情況下可被提控,一旦罪成,可判罰款2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10年,或兩者兼施。
依德利斯今日召開記者會說,被扣查的嫌犯無犯罪前科。
他說,警方僅從嫌犯住家取走男嬰的搖籃,以作為調查證物,據保母指,嫌犯與丈夫有領養一名3歲的女童,在她看顧受害男嬰期間,嬰兒曾睡在搖籃中兩次跌倒,警方也不排除此為致死原因。
依德利斯說,受害男嬰是獨子,28歲父親納必菲里是東甲縣署執法組官員,母親(22歲)則是牙科診所助理。
“受害男嬰平日是由35歲保母照顧,星期日則由母親照料,周五與六是父親看顧。”
他說,警方已和相關人士錄取口供,他冀民眾不要在社交媒體上作出任何不實推論與指責,以免造成小死者與嫌犯的家屬極大困擾,間接成為二度傷害。
保母延長扣留
10個月大男嬰疑遭虐送院4天後不治案,遭警方扣留的保母,星期日上午獲推事批準延長扣留3天至本月24日,讓警方再深入調查。
保母是星期日上午9時許,被帶往東甲推事庭申請延長扣留令,獲推事諾麗娜批準再延長3天。
男嬰納巫法爾本月17日下午被保母發現抽搐,在鄰居的協助下送往東甲醫院,當晚8時許由東甲醫院轉送入麻坡法蒂瑪蘇丹後專科醫院。
經過醫生診斷後,發現男嬰左額前瘀傷、頭殼有傷痕與眼睛有血跡,醫務人員立即向警方報案。
經過4天診治,男嬰不幸于周六上午9時不治。
東甲警方于本月19日凌晨12時15分扣留女嫌犯,並援引2001年兒童保護法令31(1)(a) 條文調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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