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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蘭尊受委首席大法官 林吉祥:恢復憲法完整
(吉隆坡12日訊)行動黨振林山區候任國會議員林吉祥說,丹斯里里察馬蘭尊被委任為第一個來自沙巴與砂拉越的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是遲來但重要的里程碑,以恢復憲法完整和正當並促進國民團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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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里察馬蘭尊是我國聯邦法院最資深的法官,比聯邦法院前首席大法官丹斯里莫哈末勞勿斯及上訴庭前主席丹斯里祖基菲里阿末更資深。
“里察馬蘭尊作為聯邦法院法官的資歷,比勞勿斯和祖基菲里多6年,因為他們皆在2011年9月,才晉陞為聯邦法院法官。”
林吉祥今日發文告指出,延長勞勿斯和祖基菲里的任期不僅違反憲法,也影響至少8名聯邦法院法官的晉陞機會和前景,包括3名女法官,同時否決里察馬蘭尊被委任為首席大法官的機會。
“去年7月14日,在美里東林舉行的行動黨晚宴上,我曾呼籲委任里察馬蘭尊為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
他說,里察馬蘭尊是首個被委為高庭法官的沙巴土著。2005年,52歲的他也是第一個晉陞為上訴庭法官和國內最高法院的聯邦法院法官的沙巴人。
“2006年7月26日,里察馬蘭尊晉陞為東馬高等法院第四任首席法官的首位沙巴人,這個職位曾分別由來自英國、馬來西亞半島和砂拉越的法官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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