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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27日訊)土團黨麻坡區候任國會議員賽沙迪認為,為避免混淆,發給媒體的官方文告應以國文為先,憲法列明馬來文是大馬官方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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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昨日在面子書上,分享其接受《馬來先鋒報》訪問的內容后,再次強調,翻譯官方文告沒有任何問題,但最先發布給媒體的必須使用馬來文,只要依據程序作業,就不會造成混淆和誤會。
針對有華裔網民不認同其看法,並指財政部長林冠英不是只發布中文文告,而是發布三語文告,賽沙迪回應對方:“這關乎于哪一個優先,哪裡和甚麼時候發布。按我們的法律,為避免混淆,最先發布的官方文告,必須是馬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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