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歲老夫求歡被拒動粗 67歲老妻報警上門捉夫
(新加坡21日訊)76歲老漢大白天向67歲老妻求歡,不滿被拒還被趕出睡房,惱羞成怒對妻子動粗,妻子報警捉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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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是76歲的洪文忠,面對4項控狀,指他分別在2015年和2017年間,兩度違反人身保護令並兩度蓄意傷人。被告早前已在國家法院認罪。
《聯合晚報》報導,案情顯示,2015年11月10日下午約3時,被告拿著幾件雜物回家後,把物品放在門邊,67歲妻子顏春霞(譯音)認為雜物擋路,要求被告移走不果,於是自己動手移掉雜物,兩人為此大吵。
夫妻倆越吵越烈,被告用力抓住並扭傷妻子的左手腕,直到妻子喊痛才放手。被告隨後進入廚房吃午餐,妻子則返回睡房看電視節目。
到了下午約4時,被告突然進入睡房,要和妻子發生性關係,但妻子拒絕並叫他離開房間。被告為此勃然大怒,與妻子扭打起來,過程中撞倒妻子,被告過後出門下樓。
兩人之間的矛盾並未就此結束,去年2月3日早上約7時30分被告把從組屋樓下撿來的玩具帶回家,結果又被妻子扔掉,兩人再度陷入激烈爭吵。被告先是撿起一張按摩椅甩在妻子面前,再將另一張滑輪椅推向她。
妻子衝向窗口高聲呼救,被告則用力拉開她,導致她跌倒在地。妻子說要報警時,被告阻止並威脅說會把她的手機丟掉。被告事後出門上班,晚上回到家時,妻子馬上報警求助。
被告目前保釋在外,案展下個月判刑。若被告違反人身保護令罪成,可判罰款高達2000元,或坐牢最長6個月,或兩者兼施。蓄意傷人一旦罪成,則可被判坐牢長達兩年,或罰款5000新元,或兩者兼施。
洪文忠受訪時指出,他和妻子結婚50多年,兩個孩子已成家立業,兩人早前更當上阿公阿嬤,本想好好和老伴共度餘生,不料一把年紀竟鬧上法庭。
他坦言自己有撿拾和收集舊物的習慣,客廳因此堆積不少雜物,妻子為此十分不滿,經常罵他是“加龍古尼”,還自作主張丟掉他的東西。
“我曾經撿回一個電子琴,打算送給孫子玩,她沒問過我就直接扔掉,我去樓下查看垃圾桶時,發現電子琴已經被弄斷了。”
他也說,自從孩子十多年前搬走以後,夫妻倆吵得更凶。妻子已在2010年5月27日成功申請個人保護令,禁止被告對他施家暴。
老漢承認所有指控
老漢承認所有指控,目前夫妻倆雖然還是同住一個屋簷下,但盡量“少見面,少摩擦”。
談及婚姻觸礁的緣由,洪文忠歎說“家家有本難念的經”,他承認所有在法庭上面對的指控,並表示願意接受相應判刑。
“我目前也在接受輔導,希望案件能盡快告一段落。”
他透露,過去10多年來,他一直在客廳打地鋪睡覺,妻子則睡在房間裡,兩人雖同居卻各自生活。
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他也盡量少和妻子碰面,每天早上都會出門散步,然後在圖書館讀報紙、雜誌等,直到傍晚時分才回家,妻子也會回到房間內看電視、休息。
他說,兩人見面的時間少了,摩擦也就自然減少,這對雙方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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