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家看門狗14】新聞真的只有一天壽命?
《誰家看門狗,跑到舞台上講故事》
作者:王秉彬(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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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警局,他在一間女警長辦事處等待錄口供。從踏入警局範圍,到獲准進入女警長辦公室,已經用了十五分鐘。
女警長坐在一堆的文件中間,她不斷看著電腦屏幕,沒有做聲,只是偶爾起身拿文件時,向他淺淺微笑。這可為難了,他心想:“錄口供不是應該有人講話,有人記錄的嗎?”
許久,一名也是警長階級的男子進來,擺出嚴肅的姿態,把手上文件重重甩在他身後的桌子上 ,像在給他下馬威。
“你說要找人錄口供,是我前面這個人嗎?是什麼案?”男警官向女警官問道。
“嗯,是前幾天的謀殺案。我們調查了很久都沒有線索,但是這名記者卻找到消息,已經寫出新聞。”女警官回應。
男警官接話:“這不好做嗎?就拿他做證人!”
“不行啊!上頭吩咐我,要善用這次的線索,以找更多有利的資料。我現在面對的問題是看不懂這篇華文新聞內容,所以要他翻譯,當做口供資料。”
“你打算怎麼做?”男警官接連追問女警官。
“我已經把他寫的新聞印出來。剛要開始問話,你剛巧就進來了。”
“這些人就是喜歡找麻煩,把簡單的事複雜化。我們不是已經傳真通知各報,只要有關這起命案的線索,第一時間通知警方!”男警官嘴巴動著,眼睛卻是瞄著他。
“好啦!你要出去嗎?不出也行,不要阻礙我作工。”
女警官開始對著他說話:“你好,我們開始錄口供吧!我手上有你寫的新聞影印本,你只要把裡頭的內容翻譯成國文,照念給我聽。”
“我想請問一件事,我讀出所有內容,這些筆錄之後會用在法庭上嗎?”他問道。
“是的。若還有其他資料,你稍後再補充,資料越多對我們調查越有利。”
“我們可以談談這則新聞以外的話題嗎?我想你知道,一篇新聞引述的消息,有時不像新聞所闡述的那樣。提供消息的人不會爽快和有條理地講述所見所聞,那都是記者半哄半騙才掏出對方所知道的情況。而且,在經過上司修改,一些句子或是為讓新聞更有邏輯而加上去的。”
“我不明白,這些內容不就是目擊者說的嗎?”女警長有這個反應是可以理解的,畢竟她不是身在媒體界。
“沒錯,是對方說的。可是,對方並沒有同意我們把所說的劇情完全寫出來,對方也是個怕麻煩的人。這新聞處理上,我手上沒有證據能佐證這說法,只能向電訊公司取得電話記錄,證明在有關時段接到相關爆料電話。”
“你們的作業方式,應該會保留對方的記錄或聯絡之類的?應該有公信力守則之類的條規吧?”
“按慣例,我們會向對方索取聯絡電話,偏偏這次的處理,對方沒有留下聯繫方式,話又說的特別多。”
“這樣吧,我作個總結:你沒辦法幫我找到提供你消息的目擊者,在法庭上你的新聞來源欠缺可靠性。”
“是的。因為整個採訪只有口述,報館選擇完全相信對方說的話。”
旁聽的男警長接著開聲:“你在說什麼屁話!你總得為新聞負責,要出力幫助警方,是吧!”
“喂!這案件是我負責的,我還有話和他說。”女警官拿出她的強悍說道。
“你還需要他說什麼?他已經把事情推得一乾二淨,好像不關他的事。”
“你閉嘴!好不好?”女警官開始嫌對方煩。
“喂,你別理他,我們繼續。今天的事我已經開了檔案,你按例把新聞案由翻譯給我。能力許可的話,也講明每一段話究竟是報館的詮釋,還是爆料者親口證實的。其他的,警方之後再斟酌。”
“好,第一段是說…”
同時,他身後傳來男警官要離開,關門時發出的巨響。
大約過了半小時,整個口供的工作才結束。他在筆錄上簽名,並取回交給警方複印的身份證之後,才離開警局。
因為這次的經歷,他得重新思考。他曾聽一些同行說過的“新聞只有一天壽命”,是乎不能以 偏概全。
這描述手法,或許不像似正規的小說模式,你聽不懂,就跳過這一頁吧!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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