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強姦求診女大學生 67歲家庭醫生不認罪
(新加坡30日訊)“67歲家庭醫生被控強姦女病人案”開審,23歲女大學生聲稱躺在看診床上時,先聽到有人拉下拉鏈,再看到醫生在她雙腿間前後晃動。女生突然感覺到私處疼痛,睜眼一瞧才驚見醫生在強姦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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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報導,被告是有40年行醫經驗的家庭醫生黃中武,他不承認非禮和強姦兩項控狀,案件今早在高庭開審。
被告在勿洛北二道第418座組屋開設“黃氏西藥房”診所多年,是鄰里街坊所熟悉的家庭醫生。
根據控狀,強姦案發生於2015年12月30日晚上11時30分至凌晨12時30分之間,地點在被告的診所。受害者當時是23歲的大學生。
控方今早在開庭陳詞中指出,女學生從2014年11月起定期到被告的診所看病,為胃病和暗瘡問題求診。
案發晚上,女學生因尿頻和私處癢的問題前去診所看病,她按照被告指示,到看診室隔壁房躺在床上接受檢查。
女學生稱被告叫她拉起上衣,先檢查她的腹部,接著手往下移,把她的褲子往下拉,搓揉她的私處。被告問女學生是否感覺癢,女生說“是”。
被告之后指示女生拉下褲子和內褲,方便他檢查私處。女學生原本只脫至大腿位置,但被告把她的褲子和內褲完全脫除。
女學生記得,被告接著站在她雙腿之間,這時候她聽到拉鏈拉下的聲音,也感覺到被告繼續移動她的身體位置,以及有東西對著她的私處猛戳,被告的身體也前後晃動。
突然女生感到私處疼痛,就在被告又移動她的位置時,女生才看到被告正在強姦她。她立即示意被告住手,被告放開她並轉過身。女生再次聽到拉鏈拉動的聲音。
她趕緊穿衣,並先回看診室,再到診所廁所,在如廁時發現私處流血。
女學生回家後一夜輾轉難眠,夜裡上廁所時仍在流血。她隔天早上告訴母親,並前往警局報案。
案件續審中,女學生今早在清堂情況下開始供證。(人名譯音)
被強姦前已被非禮
強姦案發生前一個月,女學生因胃痛去求診,被告涉嫌趁機非禮她的私處,女學生感到不自在,但因被告是醫生,所以選擇相信他,之後仍回去複診。
除了強姦罪,被告也面對一項非禮控狀,指他於2015年11月25日,在“黃氏西藥房”診所非禮女學生的私處。
控方指出,女生當天因胃痛而前去求醫,被告指示她到看診室隔壁的房間躺下,為她檢查腹部。過程中,被告涉嫌叫女學生拉下牛仔褲的拉鏈,然後非禮她的私處。
女學生當時感到很不自在,也覺得被告的舉止很奇怪,但因考慮到被告是她的醫生,所以選擇相信被告,並把感覺到的不適,當做身體檢查的一部分。
女學生約一個月後又回診所,這次則遭被告強姦。
處女膜有剛撕裂痕跡
女學生案發隔天接受婦科檢查,被發現處女膜有剛撕裂的痕跡,但因女生仍感到私處疼痛,醫生無法為她做進一步檢查。
根據控方開庭陳詞,女學生隔天到竹腳婦幼醫院接受婦產科醫生的檢查。
控方指出,醫生將上庭供證,說明她在案發隔天,發現女生私處的處女膜有剛被撕裂的痕跡。但因女生仍感到私處疼痛,因此醫生無法為她做更深入的檢查。
控方將提呈15名證人的供詞,包括傳召部分證人上庭供證,包括女學生、她的母親和醫生。
15親友出庭支持被告
至少15名親友出庭支持被告,相信包括被告的妻女。
被告身穿灰色西裝上庭面審,代表他的是律師艾蒙佩雷拉。
被告約15名親友也坐在公眾席上聽審,直至法官下令清堂讓受害人供證。
已婚的被告於1976年在國大獲得新加坡醫學學士(MBBS)學位,1977年在新加坡醫藥理事會註冊,至今已行醫近40年。
根據法律,刑事法典第375(1)(a)節的強姦罪名若成立,刑罰是坐牢長達20年,並可另加罰款或鞭刑。由於被告的年齡超過50歲,因此豁免鞭刑。
據媒體報道,醫生被控強姦的消息傳出後,有診所病人為他發起聲援行動,找人簽名支持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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