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獅城男假結婚 富婆坐牢三個月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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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獅城男假結婚 富婆坐牢三個月

    富婆和新加坡男子假結婚後被判坐牢三個月。(檔案示意圖)

    (新加坡29日訊)40歲中國富婆10年前以陪讀媽媽身分帶六歲兒子來本地求學,三年前離婚後,帶著離婚分得的資產在新加坡買公寓又買車,全職“陪太子讀書”,因想長留新加坡而與獅城男子假結婚,日前換來三個月牢獄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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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判詞,女被告張鳳玉(40歲)于2007年12月帶當時六歲的兒子來求學,期間都以長期探訪准證留在新加坡當陪讀媽媽。

    然而,她和丈夫在2015年12月離婚,她帶著分到的婚姻資產在本地買公寓買車,無需工作,全職陪兒子求學。目前17歲的兒子年底考「O」水準,曾表露希望日後留在新加坡生活。

    同期間,她認識一名在新加坡經商的中國籍“老闆娘”,後者獲知她希望日後隨孩子留在新加坡,就自告奮勇說可以幫她,把她介紹給安排假結婚的中介,中介建議她和新加坡男子假結婚,以獲得長期居留准證。

    富婆原本不同意,但經不起中介一連幾個月的遊說,最後答應,中介要她支付1萬8000新元的費用。富婆付了3000新元訂金後,中介在2016年7月安排她和年長一歲的男子傑申註冊結婚,註冊後,富婆再付1萬新元費用。傑申去年被揭發為錢假結婚,被判坐牢六個月。

    控方要求法官也判富婆坐牢六個月,但富婆通過辯護律師求情說,她由始至終都十分被動,更不曾從中獲得任何金錢利益,她有別於一般的假結婚案,並非為了滯留新加坡尋找工作機會而犯案。

    事實上,她不但無需工作,每年也可更新長期探訪准證,只是當時剛離婚,對中國的家毫無眷念,只希望長期留在新加坡陪伴和照顧孩子,更甚至想和假結婚的對象發展為真正的伴侶,結果因錯誤相信“老闆娘”說兒子滿18歲後,她就不可再陪讀的說法,而愚蠢地與人假結婚,請求法官只判她罰款。

    法官同情她的遭遇,但表示不能罰款了事,最後輕判她坐牢三個月,還通融她等到兒子年底考完試後才開始服刑,但控方已針對刑罰提出上訴。

    資料來源《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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