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抱”變性侵 青年監13年打12鞭
(新加坡23日訊)“抱抱”變性侵,19歲青年網上搭訕12歲小六女生,向她示愛後在家中“抱抱”,卻強姦、性侵和猥褻對方,還傳染性病給女生,今早被判坐牢和打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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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明日報》報導,這起案件發生在2015年11月,被告騰佳仁(譯音)案發時19歲,正在服兵役。法官今早判他3項罪名成立,坐牢13年,打12鞭。
法官下令不得報導任何可洩露受害者身分的信息。
案發地點是被告位於文慶路的住家,他與家人同住,有自己的房間。
根據判詞,被告與女生在案發前約半年內在網上相識,之後被告在同年11月初,邀請女生來自己家中“抱抱”,之後會和她出門看電影吃飯。
被告也在聊天中不斷透露出想和女生進行各種性行為的意願,並且時常與她談論兩性話題。
女生在前年11月27日早晨應邀前往被告家。這也是兩人第一次見面。女生當時只想和被告約會,但不料被告將女生帶進自己房間,讓她脫光上衣,躺在床上。
被告過後脫掉女生下身衣物,用手指性侵她,之後還不顧女生反對,要她為自己口交。
過後,被告的家人回來,於是被告表示無法與女生外出,叫她先自行回家。
被告之後再邀女生在12月17日到家裡,不但要求她脫光衣服,還要求她穿上自己特地買的情趣內衣,後來在沒有戴安全套的情況下強姦女生。
案情顯示,兩人見面前,被告要求女生將衣櫥裡的衣服、內衣褲拍照片給他看,好為女童挑選約會的服裝。
兩人先前也互傳裸照,少女當時向被告坦誠自己是第一次見到男人的下體,被告還要少女在赴約前剃陰毛。
染性病拆謊言
女生母親起疑,被告還謊稱與女生只是牽手親吻,但母親帶女生去體檢後竟發現女生染性病。
案發後,被告原本要與女生去看電影,但發現沒有合適的放映場次,因此被告要女生告訴母親自己會回家。
女生的母親接到短訊後起疑,不斷追問女兒的行蹤,最後發現女兒與被告在一起。
被告在同一天與女生的母親見面,但謊稱自己只是和女生牽手親吻,並無其他行為。
女生母親不信被告,隨後帶女兒去婦產科檢查,發現女兒感染上衣原體病毒,女兒也承認與被告發生關係。
女生母親在3天後報警,隔日被告被逮捕。
女生案發後經常做噩夢,並且產生自殺自殘傾向,被診斷為患上抑鬱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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