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遺棄淪為無國籍兒童 男童哀求生父生母:我要上學
報導、攝影:劉彥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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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珍15日訊)“我想要上學!”10歲男童遭父母遺棄,以致淪為無國籍兒童,也無法申請入學,唯有登報尋親。
10歲男童王銘德父母在他4歲時,被交托友人代照顧,之後父母先後失去聯繫,由於其父母沒正式註冊結婚,導致男童無法申請入學。
據了解,小銘德的父親是大馬人,峇株巴轄人,母親是印尼華僑,銘德4歲時因母親在夜店上班無法照顧,便托友人劉淑珠(40歲)照顧。
家住峇株巴轄的劉淑珠說,小銘德的母親初時有付一些伙食費,之后不告而別,聽說是返回印尼,銘德的父親原本是熟食小販,後來也失去聯繫。
“我們無法聯絡上銘德的父母,2015年我哥哥一個朋友蔡清碧知道情況後,表示願意收留銘德,就把銘德帶到笨珍與她一起住。”
蔡清碧(48歲,獨中教師)指出,由於銘德的報生紙上父母欄均註明沒資料,變成無國籍兒童,導致他已經10歲了也無法申請入學。
“我們希望通過報章,尋找銘德的親生父母,希望他們見報後與我們聯絡,協助銘德辦理入學手續。”
2人是今日在馬華笨珍區會副主席陳勇鳴安排下,召開記者會時這麼呼吁。
陳勇鳴呼籲王銘德的父母見報後,儘速與馬華丹絨比艾服務中心聯絡,幫孩子辦理入學手續。
“如果他的父母親沒有現身,我們將向福利局尋求協助,安排適當的人士領養王銘德。”馬華丹絨比艾服務中心電話:07-6872752。
(本報記者劉彥運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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