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16歲墮胎兩次 差一點又第3次……
(新加坡18日訊)23歲物流公司女老闆曾未婚先孕,更為同一男生墮胎兩次,當時她年僅16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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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不願透露全名的林小姐原本差點要為另一男生做第3次墮胎,所幸及時獲得來自社會的一些援助與支持,讓她改變初衷,留下了孩子。
林小姐的兒子如今已3歲,母子倆同住義順一帶一間一房式租賃組屋。
這名單親媽媽日前接受《海峽時報星期刊》訪問時透露,她自中學三年級起,便在沒使用任何安全措施的情況下,與通過互聯網認識的同齡男友發生性關係。
她第一次懷孕時,曾想過將胎兒留下,然而當時的男友不希望這個孩子成為他的累贅,執意要求她墮胎。
因此,林小姐開始在互聯網上找尋各種結束腹中小生命的方案,但因害怕藥物副作用影響終身而作罷,最終在懷孕3個月時找上一家無需父母陪同便能做手術的診所,偷偷地墮了胎。
“第一個胎兒是在我15歲時,通過儀器吸出體內;一年後再次懷孕時,已有5個月大的胎兒是通過催產的方式墮掉。”
因屢次要求自己拿掉孩子,林小姐對這名男友的怨恨不斷加深,最終分手收場。
然而4年後她與另一男子交往時,再次意外懷孕,而這名男友也同樣通過各種方式,威迫利誘要求她拿掉孩子。
但這一次,林小姐不再妥協。她通過互聯網接觸到專門收留意外懷孕,卻得不到家人諒解的“女性的清晨之光”,在搬入旗下收容所後,在中心義工的輔助下,順利產下嬰兒。
被詢及社會能如何更好地幫助像她這類處境的女性,林小姐希望各界能採取方案,提高大眾對輔助這類女性援助計劃的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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