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腦簡單 被栽贓 法院推翻原判馬男逃死刑
(新加坡13日訊)馬來西亞籍死囚命運大逆轉,運毒罪名和死刑獲最高法院上訴庭推翻,三司以二對一裁定男子對摩哆上藏有的毒品不知情,他極可能因頭腦簡單而被栽贓嫁禍,遭他人利用運毒入境新加坡。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今年32歲的被告古普傑亞面對一項進口A級受管製毒品的罪狀,控狀指他在2014年3月24日晚上7時48分,騎著藏有3包毒品的摩哆,從兀蘭關卡入境新加坡。
被發現的毒品重量超過1351.4克,當中含有不少於46克的二醋嗎啡(diamorphine,海洛英的違禁成分)。
案發時28歲的被告無業,住在柔佛新山。經6天審訊後,高庭法官前年裁定被告進口毒品罪名成立,判處死刑。
被告對罪成和刑罰都提出上訴,由大法官梅達順、上訴庭法官朱迪柏拉卡斯和上訴庭法官鄭永光組成的三司審理後,昨天發表判詞,以二對一的裁決判被告上訴得直,無罪釋放。對此裁決持異議的是鄭永光法官。
根據判詞,被告堅稱摩哆是他向名叫甘納斯的男子借來,案發當天來新加坡是找女友慶祝他的生日。
他聲稱不知摩哆的擋泥板下藏有毒品,在關口被搜出毒品時大感錯愕,矢口否認毒品屬於他。
被告透露,在前來新加坡的路途上曾接到甘納斯的來電,要求他在入境新加坡後聯絡甘納斯。當被告問為何那樣做時,甘納斯只說“收貨人換了聯絡號碼”,但沒做進一步解釋。
在二司看來,被告有可能是因頭腦簡單而被利用運毒進新加坡。
代表被告的塞爾瓦拉扎律師告訴《聯合晚報》,被告相信已在昨天出獄,並在今天以前遣返馬來西亞。
為證明自己這一次是無辜的,被告在錄口供時還自招,過去兩次幫甘納斯運毒來新加坡,但他已告訴甘納斯他不想再運毒。被告也在中央肅毒局人員面前聯絡甘納斯,質問對方為何沒告訴他車上有毒品。
二司在判詞中指出,證據顯示甘納斯與同夥確實有運毒的意圖,但沒有證據顯示被告參與其中。
另外,二司認為,被告落網後與甘納斯的談話內容,也支持被告對毒品不知情的說法。當面對被告的質問時,甘納斯沒有否認栽贓嫁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