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歲兒指責搞外遇 為父者怒打兒子遭判刑 上訴后加監4個月
(新加坡27日訊)51歲執行董事不滿10歲兒子頂嘴,指自己搞外遇,對兒子拳打腳踢,打至眼眶骨折,被判坐牢12個月,控辯雙方不滿刑法,上訴得直後,執行董事要多坐4個月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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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嚴重蓄意傷人案發生於2015年5月28日晚上10時許,地點是楊厝港一帶的洋房。51歲執行董事斥責10歲兒子成績差,兒子反指父親搞外遇,氣急對兒子拳打腳踢,妻子勸阻護兒也被踢,女傭嚇得報警。
執行董事被控對妻兒動粗等兩項罪狀,控方以其中一項提控。被告原本不認罪,審訊一天後,被告才決定認罪,去年9月被判坐牢12個月。
控辯雙方不滿刑法上訴,控方指被告將兒子打至眼眶骨折,儘管兒子已倒下,還繼續向他揮拳,相當殘暴。代表律師卻說,被告是被兒子激怒才會幹案,望法官輕判。
上訴庭法官今早下判前說,雖兒子頂嘴,但被告的暴力已是反應過度,還對保護兒子的妻子動粗,必須給予嚴厲的懲罰以示警戒。
法官還指出,被告雖最終選擇認罪,但他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看到控方掌握了強而有力的證據,因此認為12個月判得太輕,決定加重刑罰,判被告坐牢16個月。
兒庭上揮手說“拜拜”
兒子在庭上揮手,輕鬆地對父親說“拜拜”!
目前正在讀中一的兒子在母親的陪同下出庭,被法官邀上庭回答問題。
兒子透露,目前他和母親住在一間租賃租屋,母親沒有工作,自己則乖乖上學。被問及他是否有話要對父親說,兒子本說沒有,但後來想了一想,竟轉身望向坐在被告欄內的父親,揮了揮手,輕鬆地說“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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