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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垃圾袋 撐傘擋電眼 阿叔侍應生夜潛餐館偷錢
(新加坡23日訊)64歲阿叔將垃圾袋穿在身上、撐傘避電眼,深夜潛入打工的餐館偷走1萬元(約3萬令吉),5000元還債主,另5000元帶到峇淡島找妻兒花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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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明日報》報導,被告是64歲的拉錫,案發時在位於橋北路一家餐館當侍應生。
根據案情,去年10月間,被告因急需用錢,所以決定潛入餐館,監守自盜,從收銀櫃檯的抽屜偷錢。
去年10月8日凌晨1時10分左右,被告騎著腳車到餐館後巷。
他拿出一個黑色垃圾袋,一把雨傘和一條鐵絲,將垃圾袋套在自己身上,同時撐開傘擋臉,要避開電眼。
他接著到餐館後門,用雨傘將閉路電視推開,然後關掉餐廳的總電,爬垃圾箱入內。
被告用鐵絲打開2樓窗戶,進入餐廳後到一樓廚房拿刀,再到收銀櫃檯,用刀子撬開抽屜。
被告將抽屜內的鈔票偷走,總共1萬元,之後以同樣的方式離開餐館,騎著腳車到尼誥大道地鐵站,逃之夭夭
他從地鐵站搭巴士到港灣中心,在提款機將其中的5000元匯給債主,再到峇淡島找妻兒,花掉其餘的5000元,在那裡住了一個月,回國時被逮捕。
被告因觸犯刑事法典第454節的破門行竊條文被控上法庭,昨天認罪,但展期下判。
一旦罪成,被告可面對高達10年的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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