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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12歲起遭強姦 狼父監22年打22鞭
(峇株巴轄9日訊)狼父在3年前女兒12歲時,開始強姦她,在兩項罪狀下分別被判監禁20年和鞭笞10下,以及22年和鞭笞12下,刑期同時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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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歲巫裔被告昨日在峇株巴轄地庭,被控于2015年至2017年,於女兒12歲至14歲間,曾在巴力拉惹新進步花園(Taman Maju Baru)及巴力拉比斯麥莫甘榜,強姦其女兒,牴觸刑事法典第376(3)條文(強姦),罪成可判監最高30年及鞭笞10下。
法官安蘭昨日對被告做出上述裁決,兩項控狀的刑罰從下判日開始同時執行。
此案主控官為慕斯達金副檢察司,被告並無聘請代表律師。
峇株巴轄警區主任阿都華希今日發文告說,警方于本月1日接獲現年15歲的受害者母親投報,指其女兒于2015年至2017年,也就是女兒12至14歲時,在巴力拉惹兩個地點,遭父親強姦。
他說,警方接獲投后立即採取行動逮捕該名狼父,並在同日將狼父帶往峇株巴轄推事庭申請延扣7天,而法官在昨日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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