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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鬧離婚互揭瘡疤 七旬翁承認與傭生女兒

    陈先生接受《新明日报》记者访问。

    (新加坡訊)七旬老夫妻結婚近50年鬧離婚,老翁申訴被前妻逼賣房無家可歸,前妻則喊冤稱老翁從未養過家,還出示他寫給法庭的親筆信,自揭搞上女傭生了一個女兒,在印尼有另一頭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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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翁陳先生(73歲,搬運員)日前聯繫《新明日報》,稱他和前妻1966年結婚後,多年來感情變質,並於2002年分居、2015年鬧離婚。

    “分居後,前妻搬去和兒子同住,我則和年邁的母親繼續住在當時和她聯名購買,位於勿洛北3街的一個組屋單位。”

    陳先生指出,他的母親在2012年過世,而前妻在分居多年後於2015年提出離婚要求,要結束近50年的婚姻。

    根據他出示的法庭文件,法官在去年11月做出裁決,兩人離婚後屋子必須在半年內賣出,夫妻兩人各得一半的房產。

    陳先生原本必須在今年1月16日遷出,但他不服所判不肯照辦,直到上個月20日遭庭令逐出家門,讓一把年紀的他無家可歸。

    前妻出示老翁打离婚官司时的陈情书,提到他和印尼女佣生了一个女儿,有印尼的家要养。

    妻指前夫爛賭搞外遇

    記者過後聯繫上前妻陳女士(73歲,退休人士) 。她受訪時指丈夫惡人先告狀,結婚這麼多年來,從未養過家,兒子是自己出去工作掙錢養大的。

    “前夫爛賭,婚後沒做過工。位於勿洛的房子買了十多年都是他住,我雖然出過一萬多元,但我一天都沒有住過。”

    陳女士說前夫不願給贍養費,還向記者出示前夫打離婚官司的陳情書。

    根據他以英文寫下的內容,提到他在2003年左右請了一名印尼女傭來照顧他,之後和女傭在一起,還生了一個女兒。

    “女傭過後回印尼,前夫每個月還會支付700多元(逾3000令吉)來養這個印尼的家,連那個女傭以前跟別人生的兒子要讀大學,他也幫忙出錢。我現在分房產,也只是要拿回我應得的。”

    被前夫指搞婚外情,老婦喊冤表示是小她20多歲的學生,都能當她兒子了,說法實在荒謬。

    根據陳女士出示的法庭文件,之前打離婚官司時,前夫指她在外面搞外遇,她當時就對此否認指控,並稱對方說法是荒謬的。

    文件內容提到,被前夫指為外遇對象的男子,是她在理發學院教課的學生,並稱對方小她20多歲,都可以當她兒子了,是虛假的指控。

    資料取自:《新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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