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廠被指偷電遭斷電事件升溫 業者報案投報反貪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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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坡3日訊)“要電,先還錢!”
巴口益華村約40間家具廠被指偷電,遭國能切斷電流事件升溫,家具業者不滿國能“未審先斷電”的蠻橫作業方式,除了報案,也將向反貪污委員會及能源、綠色工藝及水務部投訴,以討回公道。
其中2名益華村家具廠業者黃運隆與陳志順,昨日再度現身說法,提出證據力證清白,同時直斥國能的行為“如同強盜”及“說了算”,完全不顧廠家的死活。
他們是透過馬華麻坡市議員黨鞭拿督李俊滽,召開新聞發佈會,其中,黃運隆當場出示報案書、國能通告、閉路電視畫面及與國能負責人交涉的手機錄音,證明業者的清白。
李俊滽了解廠家面對的情況后,也在記者會致電新山國能負責人,要求解釋,否則將代表廠家,對國能不符合標準作業程序的行為,採取法律行動。
另一名來自東甲的家具業者鄭國良,也投訴在2年前被指偷電,甚至遭自稱是國能的人員要求“私下解決”問題,及付錢了事。他過后向警方投報要求徹查。
業者反映,廠家雖然極力與國能執法員交涉,並要求給予時間提供證據,但對方卻堅持立場,執意切斷電流,還回應“要電,就先還錢!”
執法員無法展示證據
黃運隆強調,倘若執法人員能出示證據,證明該廠偷電,他願意受罰並償還被追算的電費,但關鍵是執法人員完全無法展示證據,就當場斷電,對廠家有欠公平。
他反問,該廠于10月31日莫名被切斷電流后,其中一個廠房被逼停止運作,所蒙受的巨大損失該由誰承擔?
他指出,執法人員指該廠電錶後面的電線倒轉,涉嫌偷電,因此被追討1萬9000令吉的電費,如果要恢復電供,就得馬上現款繳清。
“沒有犯錯的人如何承認錯誤,更何況我不是電錶專家,怎知電線如何裝置?”
黃運隆週三前往新山與國能公司一名負責人交涉,歡迎當局對該廠作進一步調查,但前提是必須先恢復電供讓工廠繼續生產。
“但遺憾的是,對方居然聲明先不管對或錯,要電的話,唯一的途徑就是還錢!”
至于,陳志順也遇到類似的情況,被追算過去3年來,總數36萬3000令吉的電費。
李俊滽:可構成刑事案
李俊滽指出,國能執法人員對家具廠家展開的取締行動,已經違反標準作業程序,並可構成刑事或民事案件。
他說,執法人員在沒有充足的證據下,對廠家作出偷電、改裝電錶等指控,犯下嚴重錯誤,國能高層必須嚴正看待及作出解釋。
“作為一個公共服務機構,國能不應以電流供應作為威脅用戶的手段,逼使還錢后才允許恢復電供,此種作業方式完全乖離了正常程序。”
他說,他將會協助業者向反貪會及能源、綠色工藝及水務部投訴,還廠家一個交代。
另一方面,針對李俊滽的詢問,新山國能公司的一名高層執行員納茲米,在電話中回應將會向國能總部高層反映,再做回復。
(本報林麗平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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