剝削強迫4同鄉工作 柬埔寨男子獲保外
(新山1日訊)在本地結婚定居的柬埔寨男子,因剝削4名同鄉強迫工作,結果在販賣人口罪名下被控時不認罪,獲准以2萬4000令吉保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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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沙斯里(36歲,來自柬埔寨)一共面對4項控狀,他今早被押往新山第四地庭提控。
控狀指他于今年1月至8月,在巴西古當地區一間塑料工廠,以強迫工作方式,剝削柬埔寨男子佐塔利;並在同年7月至8月間,在同一地點剝削另三名同鄉布文、文美達及女子孔淑林。
被告的行為牴觸2007年反販賣人口和反販運移民法令(ATIPSOM)第12條文。一旦罪名成立,可面對監禁不超過15年及罰款。
被告不認罪,主控官莫哈末莎法麗扎認為被告可能遣逃、且被告犯下不可保釋的罪行,因此要求法庭不准被告保釋;
若法官同意被告保外,也應施加多項條件,包括把保釋金定在每個控狀3萬令吉、護照交由法庭保管、定期向警局報到等。
然而,被告的代表律師瓦爾基斯為被告求情時說,被告與一名本地女子結婚3年,兩人育有2歲及6個月大孩子,被告沒理由拋下家人逃跑,因此要求法庭降低保釋款額。
法官艾扎都阿克瑪考量被告律師的求情,因此允准被告以每項控狀各6000令吉,及一名擔保人保釋。
此外,在審訊期間,法庭也將扣押被告護照,直到案件審結,而被告每月第一星期需到住家附近的警局報到。
另外,此案將于12月11日過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