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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店屋公寓當“據點” 警捕2阿窿 起放貸工具
(振林山31日訊)2名阿窿以店屋和公寓作為“據點”非法放貸,營運逾1個月便遭警方搗毀,2人束手就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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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北警區主任莫哈末泰益指出,該警區商業罪案調查組警員,是于本月27日傍晚6時30分,突檢士姑來大學城一間店屋單位,主要相信有不法分子在進行非法放貸活動。
他今早發文告說,警方在突檢行動中逮捕34歲及39歲的2名男子,并起獲7張他人名字提款卡和5台手機。
他說,同一時間,警方再到士姑來大學城一間公寓單位突檢時,也起獲1400張放貸海報、2500張的放貸貼紙、電腦、支票簿、轎車,以及8本簿子,相信是阿窿記錄借貸用途。
他說,警方將會援引1951年金錢借貸法令第5(2)條文調查此案,兩人已扣留6天至明天,以便協助警方調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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