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誹謗黃祥鑾罪成 張錫豐罰款5萬須道歉
(新山24日訊)由于誹謗行動黨振林山區國會議員林吉祥特別代表黃祥鑾的人格和誠信,行動黨振林山國會選區聯委會前秘書張錫豐被判罰款5萬令吉,另須承擔3000令吉堂費和公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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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辯人張錫豐今早在新山民事高庭,聆聽承審法官拿督阿末卡馬的判詞后向記者指出,他接受法官的判決,不會上訴。
他指出,除了罰款和承擔堂費,他必須刪除過去發表具有誹謗黃祥鑾言論的貼文,以及在面子書公開道歉。
起訴方的律師為陳盡輝,答辯人未聘律師,而自行辯護。
據了解,答辯人是因為時任行動黨振林山區會婦女組主席黃祥鑾,被黨員揭發破產,隨即被凍結黨籍事件,于2015年中旬期間,多次在面子書貼文,發表具有誹謗黃祥鑾人格和誠信的言論,結果黃祥鑾入稟民事高庭起訴。
黃祥鑾今早未出席聆聽判決,而是由律師陳盡輝代表聆聽判決。
較后,記者聯絡上黃祥鑾,對方告知她與兄弟姐妹因人在國外,為86歲父親慶生,所以今早無法出席聆聽判決,但得知判決后,對判決感到滿意,因為能夠還她個人清白。
她也提醒黨員,不要濫用社交媒體如面子書,對其他人惡意發表誹謗性的言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