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腳踏車過夜充電起火 武吉巴督組屋失火四人受傷
(新加坡13日訊)武吉巴督一戶人家因電動腳踏車過夜充電引發火患,導致四人受傷,傷者包括一名嬰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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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防部隊昨天凌晨3時50分左右接獲火患通知,地點為武吉巴督東5道第231座組屋二樓的一個單位。
該局在面子書發貼文說,火患範圍包括客廳和公共走廊的物品,民防人員使用一支水槍將火勢撲滅。
初步調查顯示,火患是由電動腳踏車過夜充電引起的,根據民防部隊上載的照片,失火單位的客廳和屋外都被燒得烏黑斑駁,客廳地磚也崩裂了。
包括一名嬰孩在內的四名住戶受輕傷,被送往新加坡國大醫院接受治療。
隨著有越來越多人擁有電動腳踏車和個人通勤工具,類似上述情況的火患也越來越常見。
應買有安全標誌充電器
民防部隊早前提供的數據顯示,去年和今年首四個月都發生四起涉及電動腳踏車的火患。今年同期涉及個人通勤工具的火患則比去年同期多五起至八起。
受訪業者指出,這類火人不少是因消費者使用未經認證的充電器所致,並呼籲消費者在購買時,須留意產品上是否貼有標新局安全標誌(安全標誌) 。
個人代步工具品牌MOBOT負責人賴衛春(46歲)受訪時說,充電器屬受管制產品,必須向標新局註冊並貼上安全標誌才能出售。不同型號的充電器應該貼有不同編號的安全標誌,消費者可上標新局網站查詢。
賴衛春說:“如果充電器都經過標新局的認證,這類火患不應該發生”
一般而言,優質充電器會自動調節電流量或斷電,劣質充電器則沒有這項功能,電池可能會因為過熱而爆炸。
儘管如此,本地電動滑板車主要分銷商Falcon PEV總經理李耀能(32歲)提醒,即使充電器能自動斷電,用戶仍不應該長時間充電,以保護電池和充電器的性能。
李耀能說:“為個人通勤工具充電時也應有人時刻在場它們畢竟是高電流的器材,稍有不慎可能導致嚴重後果。”
除了要避免過夜充電,民防部隊也提醒公眾,進行充電時,電池應放在堅硬平坦的地方,以利散熱,正在充電的器材也不要放置在易燃物品旁,否則萬一起火,火勢很容易就擴散開來。
文取自: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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